“自發自用、余電上網”or“全額上網”,分布式光伏有兩種模式,備案成哪種模式更好?

在做決定之前,您需要了解以下3點:

1)兩種模式當前電價的對比;

2)關于模式變更的規定;

3)兩種模式未來的風險。

一、目前兩種模式的電價對比

1“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該模式下,發電量有兩個電價。

自發自用部分電價 = 用戶電價+0.42 +地方補貼

余電上網部分電價 =當地脫硫煤電價+0.42 +地方補貼

其中,0.42元/kWh為國家補貼,連續補貼20年。

以北京的電價為例:

 

 

2“全額上網”模式全國分為三類電價區,光伏標桿電價分別為0.65元/kWh、0.75元/kWh、0.85元/kWh。

北京屬于二類電價區,上網電價為0.75元/kWh。

可以發現:

北京的“余電上網”的電價(0.3515+0.42)高于“全額上網”模式下的標桿電價(0.75)。

當“自發自用電價>全額上網電價>余電上網電價“時,如下圖。在此情況下,必須要衡量”自發自用比例“,才能判斷哪種模式的經濟效益更好。

 

 

而當“自發自用電價>余電上網電價>全額上網電價“時,如下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下的兩個電價都高于”全額上網“,毫無疑問,前者的經濟效益肯定最好。

 

 

毫無疑問,自發自用電價>全額上網電價;對Ⅰ 、Ⅱ、Ⅲ類電價區的“余電上網電價“和”全額上網電價“進行比較,如下圖所示。

 

 

 

 

 

 

可以看出, 除了Ⅱ類電價區兩個省,Ⅲ類電價區部分地區的“余電上網電價“略低于”全額上網電價“1~9分/kWh,其他地區“余電上網電價“均高于”全額上網電價“。

因此,在此情況下,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經濟效益更好。

二、關于模式變更的規定

根據2015年12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

已按“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執行的項目,在用電負荷顯著減少(含消失)或供用電關系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選擇“全額上網”模式,項目單位要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備案,并不得再變更回“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

根據了解,

當“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時,執行的是“變更時的上網標桿電價“!

舉個例子:2014年北京市某項目按照“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并網,拿0.42元/kWh的度電補貼,當時的光伏標桿電價為0.95元/kWh。2017年,該項目要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此時北京的光伏標桿電價為0.75元/kWh。

如果項目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則執行0.75元/kWh的標桿電價。

根據前一個問題的結論:

在現有的電價水平下,全國大多數地區,“自發自用電價>余電上網電價>全額上網電價“

這種情況下,即使自發自用比例=0%,項目的收益仍然優于全額上網。因此,就沒有必要因“用電負荷顯著減少(含消失)“而變更成”全額上網“模式了。

三、兩種模式未來的風險

1“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風險1)用戶用電價格下降

一般“自發自用電”模式下,電費采用現有電價打折的方案。

隨著電改的不斷深入,用戶價格(尤其是用電大戶)下降的概率非常大,將會導致自發自用形式的光伏電站收益下降。

然而,由于

 

 

一般情況下,

用戶用電價格 > 脫硫煤標桿電價(電網的收購價格)

因此,未來“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收益,應大于“全額上網”型。

2)用戶信譽風險

目前,很多“自發自用”分布式項目出現“自用”部分電量電費收取難問題。

已經有多起訴諸法律的案例。

“用電企業經營不善無力支付”

“用電企業有錢但不愿支付”

“用電企業門難進、支付流程繁瑣,收費成本高”

…….

前期開發過程,要對客戶的信用情況進行充分調研,嚴格把控用電戶的“信用等級差”風險。

如果用戶信譽等級低 ,即使采用“全額上網”模式,也會出現后期漲屋頂租金,找各種理由影響項目發電等....目前此類情況都已經發生過。

“屋頂業主信譽情況”是分布式最大的風險之一!

2“全額上網”模式的風險由于“全額上網”模式執行的是地面光伏電站的標桿電價,現有地面光伏電站的一些問題,“全額上網”分布式也可能會面臨。

問題1:標桿電價的變相降低

云南針對地面電站,將“脫硫煤標桿電價”調整為“水電平均交易價格”,變相降低的標桿電價。

未來,全額上網分布式會不會也按此標準調整收購價格?

問題2:地面電站電價分“保障小時數”和“競價上網”兩部分

未來,全額上網分布式會不會也會執行,保障小時數內標桿電價,之外競價上網?

個人認為,隨著配電網側分布式光伏裝機規模的不斷增加、電改進一步深入,上述兩種情況很可能發生。

四、結論

現在的電價政策下,“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經濟效益更好,由于并網模式變更執行的是現行標桿電價。因此,在大多數地區,即使用戶用電量減少甚至為0,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都沒必要變更成”全額上網“模式。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如果用戶信譽好,風險較低;而”全額上網“模式未來可能面臨較大的收益風險。

綜上所述,未來“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應該更受歡迎,”全額上網“模式的比例將會顯著減少。

FR:智匯光伏?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