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 | 黑鷹光伏 李文友 (本文禁止任何形式轉載)

中央企業,簡稱“央企”,在能源領域,包括石油、傳統電力、電網、煤炭等領域,兩大電網、五大發電集團、神華集團(2017年8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三桶油等央企發揮著巨大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而在光伏、風電等新能源領域,包括五大發電、兩大電網、中電建、中能建等企業在最近數年都加大了投資,他們的發展關乎著產業鏈上下游眾多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今天,黑鷹光伏花很大的力氣,整理了眾多能源(資源)央企最近兩年的重大人事任命與變化,時間跨度為2015年10月—2017年10月。

黑鷹光伏認為,這些任命多數是正常的人事變動(有些是直接退休),部分任命和變化則可能代表著國家對國企改革與整合的意志。希望以下內容對關注央企的新能源行業人士有所價值。

1、國家電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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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經研究,同意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韓君、劉澤洪試用期滿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12月11日起計算。

2017年4月,經研究,楊慶不再擔任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退休;免去楊慶同志的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2016年8月,寇偉同志任國家電網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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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下午,國家電網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任職的決定:寇偉同志任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寇偉同志任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上述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和章程辦理。

 2、南方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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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經研究,同意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江毅、陳允鵬試用期滿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12月11日起計算。

2017年4月,經研究,同意史正江為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史正江同志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

2016年10月,經研究,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楊志宏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7月13日起計算。

2016年6月16日上午,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李慶奎同志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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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趙建國同志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另有任用。上述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和章程辦理。

3、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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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經研究,鄒嘉華同志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同意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栗寶卿、總會計師劉傳東試用期滿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10月23日起計算。

2017年4月,經研究,陳飛虎同志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免去王野平同志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職務。

2016年12月12日上午,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總經理調整的決定:

陳飛虎同志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總經理,免去其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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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王野平同志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到齡退出領導班子。

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

陳飛虎同志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免去其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職務;免去王野平同志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副董事長、黨組副書記職務。上述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和章程辦理。

2016年4月,經研究,吳秀章同志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同意吳秀章為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

4、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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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經研究,免去陳飛虎同志的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職務;免去陳飛虎的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董事職務。

2016年7月,謝俊同志任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免去郭瑞廷同志的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職務,退休。

張國厚同志任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

陳飛虎同志任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

5、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2017年5月,經研究,鄧建玲不再擔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經研究,免去鄧建玲同志的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2017年4月,經研究,免去辛保安同志的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辛保安不再擔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經研究,溫樞剛同志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免去程念高同志的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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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經研究,張本平同志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免去蔣亮平同志的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職務。

2016年12月12日上午,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調整的決定:

溫樞剛同志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

免去程念高同志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到齡退出領導班子。

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

溫樞剛同志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

免去程念高同志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職務。上述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和章程辦理。

2016年7月,程念高同志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

2016年6月17日下午,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中共中央組織部主持常務工作的副部長(正部長級)陳希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趙建國同志任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李慶奎同志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上述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和章程辦理。

6、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2017年5月,經研究,任命黃永達為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董事。經研究,黃永達同志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

2017年5月,經研究,同意鄧建玲為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人選。經研究,鄧建玲同志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

2017年4月17日上午,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高選民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按照加快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有關精神,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建立董事會。

曹培璽同志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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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永達同志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總經理,免去其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職務。

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黃永達同志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上述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和章程辦理。

2017年4月,經研究,范夏夏、王文宗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免去張廷克的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退休。

經研究,范夏夏、王文宗同志任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免去張廷克同志的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2016年8月,經研究,免去寇偉同志的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職務。

7、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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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研究,免去沈殿成、趙政璋同志的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2017年5月,經研究,同意侯啟軍、段良偉、覃偉中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沈殿成不再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趙政璋不再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退休。

2017年4月,經研究,徐文榮同志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

2016年8月,章建華同志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

2016年4月,經研究,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徐吉明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4年12月29日起計算。

8、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2017年5月,經研究,同意凌逸群、劉中云、李勇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2017年4月,經研究,李云鵬同志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同意李云鵬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人選。

經研究,馬永生同志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同意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馬永生試用期滿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12月11日起計算。

2017年4月,經研究,同意趙東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會計師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劉運不再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會計師職務,退休。

經研究,趙東同志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免去劉運同志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2017年4月,經研究,蔣亮平同志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免去徐檳同志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職務,退休。

2017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股份公司高級副總裁馬永生同志任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

2016年12月,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任免決定,趙東同志任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劉運同志不再擔任集團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職務。

2016年8月,經研究,免去李春光同志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李春光不再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退休。

經研究,免去章建華同志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2016年7月,戴厚良同志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任命戴厚良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

2016年5月9日上午,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任職的決定:戴厚良同志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戴厚良同志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上述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和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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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經研究,聘任丁中智、王麗麗、劉錫漢、時歡(按姓氏筆畫排序)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外部董事,其中丁中智、劉錫漢聘期三年(自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王麗麗、時歡聘期一年(自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

9、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2017年5月,經研究,同意徐可強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2017年4月,經研究,鐘慶明同志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

2016年10月,經研究,武廣齊同志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副書記。

2016年8月,經研究,免去吳孟飛同志的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成員職務;不再擔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會計師職務,退休。

經研究,袁光宇、陳壁、溫冬芬同志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成員。同意袁光宇、陳壁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溫冬芬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會計師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2016年7月,免去李凡榮同志的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成員職務。

李凡榮不再擔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10、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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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研究,同意王樹民為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

經研究,王樹民同志任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

2017年3月27日晚間,中國神華發布公告稱,因工作變動原因,張玉卓向公司董事會請辭董事長、執行董事職務,其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也同時終止。該辭任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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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5日,中國神華發布公告表示,公司董事會于1月4日收到韓建國遞交的總裁辭呈。因工作變動原因,韓建國向公司董事會請辭公司總裁職務。公司董事會接受其辭呈

2016年10月,經研究,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卞寶馳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7月13日起計算。

2016年9月,經研究,王金力同志任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

2016年9月,經研究,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卞寶馳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7月13日起計算。

2016年7月,凌文同志任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

11、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經研究,晏志勇同志任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孫洪水同志任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免去馬宗林同志的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黨委常委職務。

經研究,符岳巖同志任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

免去陳永錄同志的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職務。

經研究,免去馬宗林的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職務。

2016年8月,任命孫洪水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提名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人選;晏志勇不再擔任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2016年7月,免去王首麗同志(女)的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職務,退休。

12、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經研究,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李子勇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12月起計算。

2017年3月,經研究,免去趙潔同志(女)的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職務,退休。

2016年12月,經研究,汪建平同志任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丁焰章同志任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免去丁焰章同志的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職務。

2016年12月,經研究,提名丁焰章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人選;汪建平不再擔任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2016年7月,免去王保國的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戰略咨詢委員會委員職務,退休。

2015年11月,經研究,張羨崇同志任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免去戶海印同志的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職務。

13、中國中車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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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研究,徐宗祥不再擔任中國中車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2016年11月28日,劉化龍同志任中國中車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提名為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人選,不再擔任中國中車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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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國華同志任中國中車集團公司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提名為中國中車集團公司總經理和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人選。

免去崔殿國同志的中國中車集團公司董事長、董事、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職務,不再擔任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職務,退休。

免去鄭昌泓同志的中國中車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董事職務,不再擔任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董事職務,退休。

2016年7月,免去傅建國同志的中國中車集團公司黨委常委職務。

14、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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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研究,聘任王樹山、蘇征、楊卓、楊海濱(按姓氏筆畫排序)為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外部董事,其中,王樹山聘期至2019年1月,蘇征、楊卓、楊海濱聘期至2020年1月。

2016年12月12日下午,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中央組織部副部長高選民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

王壽君同志任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孫勤同志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到齡退出領導班子。董事長職務的任免,按有關法律規定和章程辦理。

15、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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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經研究,免去鄭東山同志的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職務。提名束國剛、龐松濤為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人選,吳俊峰為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人選,聘期三年,其中試用期一年;鄭東山不再擔任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施兵不再擔任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職務。

2016年12月,經研究,聘任王清堂、石成梁、沙鳴、高名湘(按姓氏筆畫排序)為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其中王清堂、石成梁聘期二年(自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沙鳴聘期三年(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高名湘聘期三年(自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7月,免去張煒清同志的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職務;免去岳林康同志的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職務,退休。

免去張煒清的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職務,退休。

2015年12月,經研究,聘任沙鳴為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一年(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16、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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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研究, 聘任丁中智、王志森、李燕斌、吳曉根、張元榮(按姓氏筆畫排序)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外部董事,其中,丁中智、王志森聘期至2020年1月,李燕斌、張元榮聘期至2020年3月,吳曉根聘期至2018年3月。

17、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5月,經研究,黃偉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經研究,聘任朱穩根為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至2018年9月。

2016年9月,經研究,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胡乃民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7月13日起計算。

2016年9月,經研究,文利民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

2016年5月24日上午、5月25日上午,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分別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

斯澤夫同志任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免去其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鄒磊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

張曉侖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免去王計同志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到齡退出領導班子。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張曉侖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18、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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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經研究,吳偉章同志任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任命吳偉章為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

2016年9月,經研究,免去苗立杰同志的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職務,退休。

2016年9月13日上午,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總經理任職的決定:吳偉章同志任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吳偉章同志任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

2016年5月24日上午、5月25日上午,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分別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斯澤夫同志任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免去其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鄒磊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張曉侖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免去王計同志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到齡退出領導班子。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張曉侖同志任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19、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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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經研究,王彤宙同志任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余紅輝同志任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程永平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6年6月起計算。

2016年12月,經研究,劉大山同志任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免去王小康同志的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職務。

經研究,任命劉大山為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董事長;免去王小康的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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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程永平同志任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試用期一年(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免去王大晶同志的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職務,退休。

2016年5月, 免去李文科同志的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黨委書記、黨委常委職務。免去李文科的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副董事長、董事職務。

2015年11月,經研究,聘任劉茂勛為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一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

20、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經研究,胡善亭同志任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免去吳德政同志的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職務。

經研究,任命胡善亭為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提名為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人選;免去吳德政的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職務,不再擔任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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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經研究,聘任時光為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三年(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

2016年7月,經研究,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秦永法同志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于轉正,任職時間自2015年7月起計算。

2016年6月,經研究,免去寧宇同志的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職務。經研究,寧宇不再擔任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退休。

2016年2月,聘任劉錫漢、張金泉、張煥科(按姓氏筆畫排序)為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三年(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21、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晚間,中煤能源發布公告稱,監事會收到公司監事趙榮哲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其工作變動原因,請求辭去公司監事職務。

2017年4月,經研究,提名趙榮哲為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趙榮哲同志任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

2016年11月,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胡善亭同志不再擔任中國煤炭地質總局局長、黨委副書記職務,另有任用;趙平同志任中國煤炭地質總局局長;湯念楚同志任中國煤炭地質總局紀委書記。

2016年2月,任命彭毅同志為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提名為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人選.

李延江不再擔任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彭毅不再擔任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職務。

2016年8月,經研究,聘任那希志、祁澤瑞、劉智勇、潘正義(按姓氏筆畫排序)為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其中那希志、劉智勇、潘正義聘期三年(自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祁澤瑞聘期二年(自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

22、中國中化集團

2016年1月5日下午,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王京清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趙雙連同志任中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董事長職務的任免按有關法律規定和章程辦理。

2016年1月5日下午,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王京清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寧高寧同志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免去劉德樹同志的中國中化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職務,到齡退出領導班子。董事長職務的任免按有關法律規定和章程辦理。

2017年4月,經研究,同意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慶試用期滿轉正,任職時間自2016年3月14日起計算。

2017年2月,經研究,任命張偉為中國中化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

2016年11月,經研究,免去杜國盛同志的中國中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職務。杜國盛不再擔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2016年11月7日下午,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受中組部領導委托,中組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總經理任職的決定:張偉同志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時,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決定:張偉同志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董事、黨組副書記。

23、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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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經研究,同意馬璐為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人選。

2016年1月7日,華潤集團在香港召開領導班子(擴大)會議,宣布羅熹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喬世波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職務,榮休。

24、中國西電集團公司

2017年6月,經研究,張明才同志任中國西電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

2016年12月,經研究,張雅林同志任中國西電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免去陳元魁同志的中國西電集團公司黨委書記、黨委常委職務。

2016年5月,經研究,汪建忠同志任中國西電集團公司黨委常委。

2015年12月,牛新安同志任中國西電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免去白武勤同志的中國西電集團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職務,退休。

25、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6月,經研究,宋志平同志任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劉志江同志任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免去劉志江同志的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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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研究,提名徐衛兵(女)為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人選,不再擔任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武吉偉不再擔任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職務。

經研究,免去武吉偉同志的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職務。

26、中國煤炭地質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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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經研究,任命任輝為中國煤炭地質總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中國煤炭地質總局總會計師于學平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6年5月起計算。

2016年12月,經研究,免去胡善亭同志的中國煤炭地質總局黨委副書記職務、局長職務。任命趙平為中國煤炭地質總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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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經研究,湯念楚同志任中國煤炭地質總局紀委書記。

2016年5月,經研究,任命趙平同志為中國煤炭地質總局黨委書記、副局長。任命于學平為中國煤炭地質總局總會計師,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

2016年5月,經研究,免去王愛琴(女)的中國煤炭地質總局總會計師職務。

27、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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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經研究,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胡徐騰、白忻平一年試用期已滿,現予轉正,任職時間自2016年4月起計算。

2017年3月,經研究,孫航不再擔任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總會計師職務。

2016年11月,經研究,黃埔同志任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紀委書記;免去傅向升同志的中國化工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

2016年5月,經研究,提名胡徐騰、白忻平為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人選,試用期一年(自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雷志宏不再擔任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退休。

28、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2017年5月,經研究,聘任陳洪生、蘇力、楊祥海為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外部董事,其中陳洪生、蘇力聘期至2020年1月,楊祥海聘期至2018年1月。

經研究,聘任崔殿國為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三年(自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

2016年11月,經研究,免去李冰同志的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黨組成員職務。李冰不再擔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2016年7月,經研究,施洪祥同志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黨組副書記。

29、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2017年2月,經研究:

任命宋鑫同志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董事長,劉冰同志為董事;聘任王子民、孫曉文、蘇征、蔣開喜4位同志為外部董事;同意鮑海文同志為職工董事人選;提名劉冰同志為總經理人選,魏山峰、王晉定、孫連忠、楊奇、趙占國5位同志為副總經理人選,朱書紅同志為總會計師人選;任命劉冰同志為黨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