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流傳著一個段子,焦點是2016年把“帝都”變成“霧都”的這場霾到底是哪里來的:有北京媒體言之灼灼,指“霧霾從河北的方向飄過來了”;立即有河北媒體表示這鍋我們不背,稱“河北真倒霉,挨著你”;甚至有好事者直接給二十四節氣多出一節“立霾”……種種戲謔,在事件之外的我們不過哂然一笑。



2020年太陽能年利用率達1.4億標準煤以上
2016年12月16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354號),同時面向全國發布《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分別為15%和20%。
要實現這個目標,《規劃》對總的太陽能裝機容量及光伏發電電價都進行了明文規定。要求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裝機要達到105GW,太陽能熱發電達到5GW;折算到電量,《規劃》提出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總量要達到1500億千瓦時,約合1.4億標準煤以上,保證以光伏為代表的清潔能源進入工商業用電領域。此外,《規劃》還提出大幅度降低太陽能發電成本,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要求:到2020年光伏發電電價水平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50%以上;太陽能熱發電成本低于0.8元/千瓦時,打破各行業選用太陽能發電的價格壁壘,同時大力扶持和提倡太陽能供暖、工業供熱等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應用方式,以代替帶來霧霾主體的化石能源使用。
這個目標實現的話,也就意味著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以上,太陽能年利用量達到1.4億噸標準煤以上,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3.7億噸以上,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2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90萬噸,減少煙塵排放約110萬噸。如此,還能有霾嗎?
全面治霾政府打出60GW分布式光伏布局

應對霧霾的這一特點,國家能源局在早前曝光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要求用電集中區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明確劃定2020年105GW的光伏裝機總目標中,分布式光伏要達到60GW以上,鑒于截止至2015年底全國光伏裝機總量43.18GW,其中分布式光伏才占6.06GW,在接下來的5年中,分布式光伏至少還有53.94GW,打破西部棄光限電的魔咒。在霧霾重災區,多點開花,以分布式光伏發電和供暖來應對秋冬季因燃煤取暖而帶來的污染加劇,逐點化解霧霾主力。
目標雖已明晰,然并不意味著分布式光伏的必然爆發。限于其自身缺陷,分布式光伏也有自己的痛點:過于依賴主體資質,安裝環境復雜,建設關聯體過多,模式不清,融資困難……看起來每一項都不那么重要,然而綜合起來卻嚴重阻礙了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在對抗霧霾的戰爭中沒有起到相應的作用。試想,在未來60GW的分布式光伏全部建設完畢,一年就可以發出600億度電(以1MW可以發100萬度電為標準),可以節省多少標準煤?可以減少多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還有多少霾可供治理?
有序退出是分布式光伏破局的重中之重
眾所周知,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困局不是單一難題,而是以特定因素關聯起來的有機體,要一擊即破容易又不容易:容易的是找到關鍵點,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不容易在于表象反腐問題極難被發現。
光伏億家創始人劉昶先生認為,分布式光伏破局的關鍵在于打破對于主體資質的過多依賴,建立相關各方之間的信任。“簡單來說,就是要建立一種貫通各個環節標準體系,然后實現分布式光伏的資產證券化。”而要實現這個目標,電站融資的有序退出就成為所有問題的重中之重,換句話說,分布式光伏只要具有了隨時可供變現的資格,才能迎來全面爆發。而分布式光伏全面鋪開,才意味著未來我們這場對抗霧霾的戰爭取得了決定性勝利。
治霾看光伏,光伏的未來看分布式,而分布式的發展則要看“退出”。2016年12月28日,來“分布式光伏項目及資產證券化高端峰會”,看各界大佬談分布式光伏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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