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上半年,全國新增并網太陽能發電裝機24.4吉瓦;其中,6月份太陽能新增裝機規模占上半年的比重達到50.5%。而據估算,分布式光伏電站并網項目已經約達7.11吉瓦,占比超過29%,甚至超過2016年全年的整體裝機量。

分布式光伏如此亮眼的表現,吸引了眾多投資者的目光。有人建議應當乘勝追擊,加大投資,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

優質資源能否輕易獲取

分布式電站對屋頂的荷載、構造、朝向、周邊環境、產權、電力配套設施等都有嚴格要求。

具體講,其不僅要求屋頂周邊無樹蔭、高樓、煙囪等遮擋物,避免影響受光和發電效果,而且要求屋頂周邊范圍內無火電廠等高粉塵排放企業,避免粉塵對光伏組件表面造成覆蓋。此外,屋頂不能在臺風、冰雹等自然災害常發區域內,避免電站受到自然破壞;而且屋頂所屬企業產權明晰、資信過關,所投資的分布式電站能順利運營和獲取收益。更重要的是要求屋頂所屬企業管理者要有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意愿,比如某些大型央企,屋頂各方面資源優秀、電力接入方便,但企業管理者并無出租屋頂意愿。

早在今年“630”之前,各大投資企業就已經對國內屋頂資源進行了一輪又一輪的搜尋、篩選、搶占和囤積。國內光照條件好的山東、河北、河南等地的優質工商業屋頂幾乎被開發殆盡,剩下為數不多的優質屋頂也已被各大光伏企業瘋狂搶奪。而高標準、嚴要求的大背景下,獲取優勢分布式屋頂資源的難度更大。

在屋頂資源中,工商業屋頂一直是分布式光伏企業的搶奪焦點。工業企業、商業企業、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制造類上市公司等機構的自有屋頂,因為具有安裝大型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優勢而極為搶手。

但從目前國內經濟發展的現狀和趨勢分析,此類屋頂受建筑面積大、投資規模大、占土地資源多、政府政策規劃限制等諸多因素掣肘,短期內供應量無法出現大幅增長。以國內某知名光伏企業為例,2016年其搜尋過的屋頂超過20吉瓦,但實際建成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屋頂僅為5%左右,不足1吉瓦。也就是說,有95%的屋頂資源并不適合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優質工商業屋頂資源的稀缺可見一斑。

將目光轉向未建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屋頂資源,不難發現此類大部分都是在2015年至2017年間經過光伏企業數輪篩選所剩,屋頂不是面積小、承重荷載小,就是屋頂破損嚴重、屋頂本身產權不明晰,或者是所屬企業資信存在問題。有專業人士推算,在目前僅存的屋頂資源中,能夠獨立建設3兆瓦以上的企業屋頂相對有限,而能夠連片開發、大規模搭建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大型屋頂更加稀缺。

緊盯投資價值讓收益最大化

早在2016年8月1日,國家就出臺了《屋頂分布式電站結構國家標準》,新標準中明確規定,屋頂分布式電站設計應當嚴格遵循國家現行強制性標準要求,再不能以屋頂荷載核算的標準代替。

此規定一出,即便是原本符合分布式光伏電站標準且沒有被“630”以前的光伏企業選中的“漏網之魚”也有很大一部分因不符合新國標規定的強制性標準而退出優質屋頂資源之列。

在新國標的強制性標準之下,企業在搭建分布式光伏屋頂時需要花費每瓦0.3元的加固費用。僅以1兆瓦分布式電站為例,加固成本將達30萬元,無形中加大了企業的投資壓力。

由此可見,2017年“630”前并網的分布式電站項目屋頂是屋頂分布式光伏企業大海撈針、層層篩選的優質屋頂,此類項目光照條件好、投資收益率高,可謂是分布式光伏的“黃金屋頂”。而2017年“630”以后新投資建設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并無多少優質屋頂資源可選,再加之屋頂加固成本上升、人工費用上漲等因素,導致了電站建設成本的上升。此外,如果按照“630”后國家補貼標準、標桿上網電價下調,新的電站投資收益率將有所下降,投資價值降低。

針對目前分布式光伏市場情況,“630”后優質的屋頂資源其實并不多,對于發電企業而言,收購目前已經建好的分布式光伏電站,以獲取最大化的經濟收益和社會效益,這是一種更為有效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