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來源: 其它 投資金額:21000萬元
1.招標條件
全國村級光伏扶貧農場(宜君縣)EPC統一招標項目已由銅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銅發改能源〔2017〕26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條件已落實。招標人為宜君縣光伏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
2.1建設地點:
序號 建設地點 總裝機容量 備注
1 宜君縣8個鄉鎮,59個貧困村 23.6MW
2.2項目總投資:約2.1億元。
資金來源:20%由中標方協助籌集社會資金借款給招標人;80%由中標人協助招標人辦理銀行貸款。
2.3建設規模:每村裝機容量400kw,總裝機容量23.6MW(以最終并網容量為準)。
2.4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標人進場通知后,4個月內實現并網發電。
2.5招標范圍:
太陽能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電纜等(除招標人承擔范圍外)本項目場內并網發電所需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及施工承包建設,主要工作范圍包括:場內工程設計、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裝卸、儲存、保險、建筑工程、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及檢測、試運行至正常發電,不含變壓器、開關站(一、二次設備)及送出線路工程,具體范圍以招標文件技術規范和要求為準。
2.6質量要求:項目需滿足光伏發電站相關國家規范要求,滿足電網公司并網相關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同時具有有效營業執照;投標人須為光伏產品生產企業或光伏工程施工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注:光伏產品生產企業指生產光伏電池組件、組件材料、逆變器及電站設備制造銷售的企業。
3.2如果光伏產品生產企業有施工資質中標后自行進行施工的,或無施工資質中標后委托有光伏工程施工資質的企業進行施工的,施工企業均應具有下列資質之一(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原件備查):
a、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b、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投標人業績滿足: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備開發建設光伏電站項目累計達到500兆瓦及以上,并附項目業績合同;
3.4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5投標人提供資信良好、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不良記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不良記錄的承諾書;
3.6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借給宜君縣光伏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20%資本金,期限為15年等額還本付息,并承擔并網前建設期的全部資金包括利息(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
3.7投標人需提供承諾,為扶貧項目提供20年的運維服務,每年收取運維費(含大修理費用)不超過0.08元/瓦(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
3.8投標人需對建設期承諾,在縣政府提供可建土地開始,四個月內實現并網發電(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
3.9投標人承諾項目并網后,為貧困村提供農業技術或與扶貧村合作種植特色農業(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
3.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報名所需提交以下資料:
1)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2)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5.2請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