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家窮,帶過很多女孩回家,都因買不起房子,離他而去。他痛定思痛總結經驗,買了桶紅漆,在自家的墻上刷個大大的"拆"字,很快就結婚了。5年過去了,他媳婦摟著4歲的孩子,依舊坐在那破房子門口,一邊哭一邊罵:光知道拆遷了,也沒問個日期……
上述是個笑話博大家一笑,但是“拆二代”已經一躍成為土豪專用名詞,拆遷后坐等拆遷款及安置房,在這個“不動產當道”的時代,“土大款”異常搶手!而光伏發電設備這時候被瞄上,成了索要額外拆遷款的砝碼,應個“不忘初心”的景兒,安裝光伏初衷已變,那么是否還能“得始終”?
案例緣起
近日在河南某地,徐先生安裝了家用光伏發電系統之后,霎時間成立村里的“明星”,村里很多人聞聲趕來,紛紛咨詢:“靠不靠譜呀”,“發電量怎么樣啊”,“安裝會不會壓壞屋頂啊”等等一系類問題,這時候徐先生卻跟大家說不要裝,這樣不好那樣不對,自己很后悔之類的,但是自己卻很關注發電量,抽空兒還到屋頂上清理下光伏組件,村里人也很是費解。后來一來二往跟小編坦言道:“不想讓村里其他人安裝,我們村兒在新農村建設拆遷的范圍內,我指著這光伏多要點兒錢呢,萬一大家都裝了,人家不認了,都不給錢了怎么辦,我才那么說的”......
此時徐先生家里的光伏如果會講話,一定大哭冤枉了,自己兢兢業業發電掙補貼收益,被否認,而且只是作為一個拆遷額外砝碼存在,傷心欲絕......
但是從中我們意識到一個問題,如果拆遷了,我們的光伏設備怎么辦,購買光伏設備的錢誰來賠償,二十年的收益補貼誰來彌補?趁拆遷“訛詐”拆遷款究竟可不可行?
要拆遷了,我光伏屋頂發電站怎么辦?
首先我們來解決第一個問題,既然為額外拆遷款而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的大有人在,說明拆遷后針對光伏這塊確實有相應的賠償,但是這并不是以裝光伏作為“訛詐”額外補償的理由。目前國家關于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與補償事宜還在完善中,因為光伏的發展還處于基礎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健全,國家并未專門出臺針對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與補償的具體政策,各地市也未有相關的參考依據。查詢到網上的一些信息,供大家參考:
政策依據:
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90號)。
其中,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光伏電站因拆遷停產,造成未來發電收益損損失)
根據此條例,光伏發電系統拆遷應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補償金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等三方面的補償。所以,如果要拆遷,光伏用戶可以得到兩部分補償:一個是光伏系統本身價值的補償,另一個則是光伏未來幾年發電總收入的補償。
如果家里裝了光伏系統又面臨拆遷,則應補償業主:光伏電站未來幾年發電總收入。
所以我們可以放心大膽的安裝,不必擔心拆遷沒有補償,但是不是以補償為目的去安裝家用光伏發電系統,國家政策大力支持光伏發電的發展,市場發展潛力一片大好,除了節能環保這自身的優勢外,國家還給予政策支持,針對用戶給予度電補貼0.42元(含稅)持續20年,還會把用戶多余的電量予以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回收,在政策支持下,回本周期大大縮短,是我們不容錯過的“陽光投資”項目。
抱著拆遷再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究竟可行不可行?
因有部分人抱著“騙取額外補償”的目的安裝光伏發電設備,所以有經銷商就迎合這部分安裝戶的需求,趕時效,把廉價低質、沒有國家權威機構頒發認證的設備應用在這些項目中,不和規范的電站、認證不齊全的設備供電部門是不允許接入電網,加上補償細則各地不一,最終損失的還是用戶本身。
但是上有政策:保定高新區內的5個村莊確定要拆遷,部分村民為獲得拆遷補償費用,申請安裝分布式光伏系統。保定市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已下發了《關于停止受理我區部分村莊申請安裝分布式光伏系統的函》([2017]高區51號),停止受理5個村莊的分布式光伏系統申請。
所以,如果有想安裝光伏電站的朋友發現哪一家服務商大肆宣傳光伏電站的拆遷補償好處并以此忽悠老百姓來安裝,就一定要多個心眼兒,盡量不要選擇這樣的服務商,免得買到假冒偽劣產品。
光伏發電本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兒,莫因我們的“小私心”讓這紅利變了味兒!
本文參考資料:《3kw家庭光伏電站拆遷真實案例》
? ? ? ? ? ? ? ? ? ? ? ? ?《光伏拆遷補償怎么補?看這一篇就夠了》
? ? ? ? ? ? ? ? ? ? ? ? ?《關于河北保定國家高新區停止受理戶用光伏系統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