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來縣村級光伏扶貧項目(第四批)輸變電工程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來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泰來縣。
2.2項目規模:泰來縣寶龍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泰來縣三家子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泰來縣民惠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泰來縣久盛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泰來縣仁合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泰來縣三間房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共計建設2.4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輸變電工程。
2.3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17年11月25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8年1月24日,工期6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完成工程量清單所含全部內容。
2.5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集團公司中母公司與子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以獲取招標文件的先后順序為準)。
3.4本次招標要求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本人必須按照要求參加所有招投標活動,投標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代替擬派項目經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本人身份證、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證企相符)及復印件(企業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一式兩份,其他證件復印件一式一份)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標文件每標段每套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聯系人: 陳 濤
電 話: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傳 真:0312-2664992
備注:報名單位請提前打電話聯系,獲取備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