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縣第三批1.2MW光伏扶貧(一期)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舒城縣第三批光伏扶貧(一期)建設項目已由主管部門批準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實施地點:舒城縣。

2.2項目概況:本項目為舒城縣第三批光伏扶貧(一期)建設項目,擬在舒城縣五顯鎮 五顯村桃園村民組、干汊河鎮瑜城村等12個村建設12個裝機容量100kw的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約1200千瓦,具體建設情況詳見招標文件第四卷附件中《建設情況一覽表》。

2.3建設模式:epc總承包,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4 建設工期:80日歷天。

2.5 招標范圍:光伏發電扶貧電站工程的勘察設計、光伏電站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檢驗、試運行、驗收、并網發電、現狀線路改造、變壓器升級或更換等滿足交鑰匙工程所需的全部內容,并代行辦理相關行業審批或核準手續。

2.6 質量要求:項目需滿足光伏發電站相關國家驗收規范要求,滿足電網公司并網相關要求。

2.7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為光伏產品生產企業或光伏工程施工企業。

1)光伏產品生產企業:

①光伏產品生產企業指生產光伏電池組件或逆變器的企業;

②如果光伏產品生產企業中標后自行進行施工的: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電力工程或機電安裝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③如果光伏產品生產企業中標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業進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業資格必須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業:”中資格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作出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業:

①指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電力工程或機電安裝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5.自2017年10月30日起可購買招標資料。因未及時辦理注冊審核手續影響報名及投標的,責任自負。

聯系人: 陳 濤

電 話: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傳 真:0312-2664992

郵 箱:[email protected]

備注:報名單位請提前打電話聯系,獲取備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