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判決書獲悉,“債券一姐”孫明霞為所在公司的債券審批獲得幫助,向原國家發改委一官員行賄344.89萬元,這名官員就是原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的大秘王勇。
2013年4月的“債市打黑風暴”至今仍未停歇,牽扯的相關人員正陸續接受法律的制裁。雖早在2015年9月,涉及該案的孫明霞等9名被告就已集體受審,但截止目前案件審判的更多細節并未公開。

近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判決書獲悉,“債券一姐”孫明霞為所在公司的債券審批獲得幫助,向原國家發改委一官員行賄344.89萬元,這名官員就是原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的大秘王勇。

資料顯示,孫明霞曾任職深圳能源集團財務部和華為香港投資有限公司國際財務部,后加入國信證券,從普通員工成長為債券部總經理,2008年加盟華林證券,2011年升任華林證券總裁,2012年回歸國信證券。憑借在企業債承銷上的驕人業績,孫明霞有“債券一姐”“債券女王”等稱號。

根據王勇受賄二審刑事裁定書公布的情況,2009年上半年,孫明霞與時任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綜合處處長、兼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的秘書王勇相識,據悉,王勇一直在國家發改委工業司、產業司任職,曾跟隨劉鐵男多年,是他的大秘。

原國家能源局長“大秘”受賄細節再曝光:“債券一姐”拉桿箱送百萬現金
雙方相識后,王勇利用其職務便利,受孫明霞之托,為華林證券和國信證券協調或推進其申報債券項目的審批進度提供幫助,為孫明霞及其所在公司謀取利益。

期間,被告人王勇多次收受孫明霞給予的現金。2012年12月份,王勇聽聞劉鐵男被舉報的消息后,將所收受孫某的現金放于一拉桿箱內交予孫明霞。但2013年4月18日,王勇又以有事急用為借口,從孫明霞處將拉桿箱取回,存放于同事杜楠住處。案發后,該拉桿箱被辦案人員扣押,經清點拉桿箱內共有人民幣344.89萬元。

2017年3月,王勇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344.89萬元和美元2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從中看出,孫明霞對其的賄送金額占了絕大部分,另外的2萬美元則來自中國慶華集團公司董事長霍慶華的賄送。

據媒體報道,“債券一姐”孫明霞巨額行賄背后所牽扯的高官并不止王勇一人,2004年10月—2013年10月的九年間,孫明霞在浙江承銷的企業債券共計635.5億元,期間浙江發改委系統就被牽扯到多名處級官員。

其中,2005年至2013年,浙江奧德凈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王宜功之妻柳志文(先后擔任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處主任科員、副調研員、副處長)利用職務之便,在承接企業發債項目過程中為孫明霞曾任職的國信證券公司、華西證券公司、華林證券公司謀取利益,在與其丈夫即被告人王宜功合謀后,通過王宜功非法收受孫明霞賄送的人民幣共計450萬元。

此外,浙江省發改委財政金融處原處長李躍進也曾收受過孫明霞的賄送,而財政金融處是債券發行審批環節中的重要一環。在2010—2012年間,李躍進先后5次收受華林證券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孫明霞所賄送的消費卡及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