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淮安市某屋頂電站遭遇了拆遷,據悉該電站裝機容量為3kW,安裝費用為2.4萬,于2015年8月安裝,已經使用兩年,電站拆遷賠償3萬5千元,光伏電站所有設備材料歸業主所有,業主承擔拆卸費用。

目前國家關于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與補償事宜還在完善中,因為光伏的發展還處于基礎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健全,國家并未專門出臺針對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與補償的具體政策,各地市也未有相關的參考依據。查詢到網上的一些信息,供大家參考:
如果你的新房屋頂還能裝電站,或者你還有別的屋頂可以用,那么可以把要拆遷的房子屋頂上的電站拆卸下來再?安裝到新屋頂上。采用這種方法有兩點需要提醒您:
①異地搬遷的系統需要重新走并網申請手續,才能并網。
②搬遷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個人承擔。
(2)由拆遷的開發商進行賠償。
光伏發電系統作為固定資產,應由開發商估價后照價賠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如果家里裝了光伏系統又面臨拆遷,根據國家條例,可以拿到兩部分補償:一個是光伏系統本身價值的補償,另一個則是光伏未來幾年發電總收入的補償。

1、農村地區的小產區房;
2、不屬于產權范圍的違章建筑;
3、沒有取得小區內所有業主簽名出讓的公共產權。
通常上面這些狀況的屋頂都不符合國家發改委關于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的規定,也就是說本來就不能建,但是業主經過其他方式建設起來,因此不屬于拆遷補償的范圍。換句話說,房子本身產權有瑕疵?,上面建設的電站更加不要指望。
其次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留好可以證明光伏價值的資料。包括:
1、許可證明: 光伏居民并網申請表,電力公司蓋章文件 (非居民大的項目需要 發改委備案文件 )
2、購銷合同及付款憑證: 和安裝商簽訂的 合同蓋章原件,付款憑證。
3、與電網公司的 發電量計量、電費、補貼結算發票。?(證明光伏電站的年收益情況)
資料不全,或者安裝商資質不合格,都有可能讓你耗盡心血建起來的光伏發電系統變成一堆毫無價值的建筑垃圾?。所以,建電站前不要以為手續麻煩有捷徑可以走就不在乎流程和文件,或者為節約成本找而找不正規的安裝商來安裝,在某些時候,這些東西會成為你維護利益的有利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