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過去幾年中光伏電站的管理模式調整以及地方管理模式粗放,導致部分省份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建成(及在建)光伏電站沒有指標。如安徽、山東、河南、寧夏、甘肅等地都出現了或多或少的已建成電站無法納入國家規模管理指標中,導致電站建成后“空曬太陽”。據光伏們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于2017年11月14日下發《關于解決我區光伏存量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全區尚存的217.1266萬千瓦光伏項目,納入電力外送通道配置方案。”相關電價則根據物價部門已批復的上網定價和國家發改委有關電價政策規定執行——意味著已經并網的電站將拿到并網節點時的電價、在建項目將執行新的上網電價。
根據該文件顯示,寧夏有1.45GW自治區備案光伏項目、440MW市縣區備案的地面分布式項目以及280MW的寶豐、協鑫農墾光伏項目被納入到外送指標方案中,這意味寧夏這批2.17GW無指標的建成(及在建)光伏電站的“戶口”問題被圓滿解決——此前這些電站只能拿到脫硫上網電價,而無法拿到光伏標桿上網電價。
各大企業在寧夏自治區的上百兆瓦備案電站以及中利的40MW、京運通的20MW、中民新能的20MW、通威的20MW等市縣區光伏存量項目都獲得了指標。在寧夏扎根較深的中民新能、中利、寶豐、協鑫等企業都將獲得“一定程度的解套”。與此同時,還有部分已開工的光伏電站仍未“解套”。
2017年9月6日,國家能源局向寧夏發改委復函通知中寫道,“原則同意你委提出的利用跨省跨區電力外送通道配置350萬千瓦光伏電站的方案。其中通過寧東至浙江±8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配置光伏電站200萬千瓦;通過寧東至山東±6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配置光伏電站150萬千瓦。”
至此,寧夏的3.5GW通道指標基本使用殆盡,此前,寧夏2017年的1GW光伏指標也由這批3.5GW通道指標中分得——光伏們將持續關注這1GW指標的分配情況。而在寧夏計劃后續光伏電站投資的企業也將更加謹慎。
寧夏過去幾年非常重視新能源的發展,先是獲得了中國首個新能源綜合示范區的稱號,后是簽署了《加快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合作備忘錄》,最終通過多方努力將數年前積累下來的遺留問題解決了。
與此同時,甘肅、安徽等其他地區建成(或在建)的無指標光伏電站問題將進一步等待解決。
以下為相關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