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正式提出分布式項目可以進行“隔墻售電”!提高了分布式光伏的收益,同時提出“電網代售”模式解決了分布式光伏電費收取難得痛點。
然而,就在今天,又迎來了另一大利好!為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強制配額制”可能很快就能推出,并由電網企業、配售電企業承擔配額制落實的責任!
按年度確定各省級區域全社會用電量中可 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最低比重指標
各省級電網企業及其他地方電網企業、配售電企業(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增量配電網企業、自備電廠) 負責完成本供電區域內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
早在2016年3月《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出臺正式提出了各省可再生能源的配額比例。然而,該文件一直沒有下文。
根據國家能源局之前發布的《2016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
2016年,全國僅青海、寧夏、云南、內蒙古、吉林、山西6個省份完成了國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額,其他省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均低于國家規定份額,如下圖所示。
根據能源局的統計數據:
2016年,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3717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6.3%,距離全國平均9%的目標存在1593億千瓦時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需求。
2017年前三季度全社會用電量與2016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長6.9%;若全年按此比例估算,則達到9%時2017年對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的需求則增長為5676億千瓦時!
以2016年的用電量為基礎,到2020年,電力需求增長按照5%的速率增長,則到2020年的全社會用電量將達到71715億千瓦時;按照9%的比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的需求量將達到6454億千瓦時!
與2016年3717億千瓦時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相比,未來將新增2737億千瓦時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