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河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對2018-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進行摸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1)2018-2020三年建設規模將分年度一次安排到市,未來在市級進行安排; 2)2018年的指標需要落實到具體項目,項目規模不超過10萬kW,定州、新集不超過5萬kW。 3)2019、2020年不需要落實到具體項目; 4)對無技術進步目標、無市場機制創新、補貼強度高的普通光伏發電項目不再安排建設計劃。 原文如下: 來源:河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