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政策引導和市場需求雙輪驅動下,我國光伏產業快速發展,產業規模迅速擴大,產業鏈各環節市場占有率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已經成為世界上重要的光伏大國。

所有的國家都極為重視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推廣,許多專家認為到21世紀末,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將占到80%以上,太陽能發電將占到60%以上。這足以顯示出太陽能光伏產業的發展前景及其在能源領域重要的戰略地位。

正因如此,最近幾年我國開始大力推廣、扶持光伏電站的建設,也給予光伏很可觀的補貼政策。光伏不僅成為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的主力軍,更成為扶貧、養老、投資的重要手段。

國家補貼下調 產品成本降低 2018仍將屬于分布式戶用光伏!

新年將至,就在大家都在關注2018年光伏補貼是否會發生變化時,12月2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標桿電價降低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和0.75元。

國家補貼下調 產品成本降低 2018仍將屬于分布式戶用光伏!

光伏補貼下調到底會不會影響中國光伏行業的發展?

從2017年國家多部光伏相關政策的出臺以及市場潛力看,光伏事業依然是朝陽產業。

國家補貼下調 產品成本降低 2018仍將屬于分布式戶用光伏!

2017年2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開發布《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這是光伏發電首次被列入中央一號文件,可見通過光伏扶貧、“光伏+農業”等模式的發展,光伏發電已經在我國農村得到了推廣應用。而伴隨著以新一輪城鎮化為核心的新農村建設,大量新民居及老農居的建設改造為生態和節能產品的應用推廣留出了巨大發展空間,光伏產品在農村民居屋頂應用的巨大空間已顯現。尤其是最近明確的國家鼓勵光伏發電進社區和光伏扶貧政策,為新一輪的光伏應用打開了一片新天地。

多項利好政策相繼出臺:

2017年1月17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正式印發《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其中指明要穩步推進“三北”地區光伏電站建設、在太陽能資源和土地資源豐富地區科學發展規劃等要求表明光伏發電需要因地制宜的發展,并優先在資源好的地區發展。

2017年1月,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制了《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分析了能源科技發展趨勢,以深入推進能源技術革命為宗旨,明確了 2016 年至 2020 年能源新技術研究及應用的發展目標。

2017年2月,為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國家能源局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

2017年2月,能源局研究制訂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要求調整光伏電站發展布局,嚴格控制棄光嚴重地區新增規模并精準實施光伏扶貧工程。

2017年4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了《太陽能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指出到2020年,我國需初步形成科學合理、技術先進、協調配套的光伏產業標準體系,基本實現光伏產業基礎通用標準和重點標準的全覆蓋,總體上滿足光伏產業發展的需求。

2017年7月,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從2017年至2020年,光伏電站的新增計劃裝機規模為5450萬千萬,領跑技術基地新增規模為3200萬千萬,兩者合計的年均新增裝機規模將超過21GW。

2017年8月1日,為加快推進光伏扶貧工程,保障光伏扶貧項目的扶貧效果,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關于“十三五”光伏扶貧計劃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7年8月,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以及國家認監委聯合下發《關于提高主要光伏產品技術指標并加強監管工作的通知》。使得光伏產業在補貼下調、領跑者計劃等政策的引領之下,在降本增效的同時淘汰落后產能,增強光伏發電整體的競爭力。

國家能源局《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強調為切實減輕可再生能源企業增值稅稅負,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從2018年12月31日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25日,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強化光伏扶貧用地保障,進一步細化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管理,切實加強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的監管。

國家補貼下調 產品成本降低 2018仍將屬于分布式戶用光伏!

從以上2017年國家發布的重點政策可以發現,國家發展光伏發電的決心一如既往,支持力度有增無減。我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標桿電價雖有所下調,但是隨著光伏技術的進步,產品成本的降低,綜合考量仍然有很高的經濟效益,對于以投資為目的分布式光伏用戶,收益影響不會很大。

來源:光伏小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