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消費者行為”,在幾年前并不存在——早上打開微信看看朋友圈、走到地鐵站看看智能手環記了多少分,中午餓了打開美團點份外賣,晚上躺在床上打開APP看看發電量和賺錢金額……
隨著能源民主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光伏逐步走入尋常百姓家,安裝光伏正在成為普通老百姓的一種生活和賺錢方式。
僅以山東省為例,截止2017年底,國網山東電力受理光伏并網數據顯示115228戶左右,平均7.3千瓦/戶,其中11、12單月新增均超過1.2萬戶,2017年新增87174戶。
越來越多的老百姓安裝光伏,也有越來越老百姓來電咨詢光伏相關問題。新年伊始,光頭君總結如下光伏相關問題,以期為老百姓和光伏人帶來更多便利。
首先你需要知道這4個問題
安裝光伏電站的手續怎么辦理?容易嗎?
安裝流程怎么樣?麻煩嗎?
電站發出來的電怎么計算收益?放心嗎?
聽說這東西很環保,還可以改善糟糕的環境?能賺錢還能為環保做貢獻?
以上問題的答案
都在下面這個1分22秒的視頻里!
其次你需要走出這5大誤區
——城里都沒人裝,專騙農村人!
——有輻射,千萬別在家里裝!
——這東西怕冰雹!風一刮就爛了!
——電池兩三年一換!成本太高!過兩年就不發電了!
——國家也在騙人!老百姓一安裝,補貼就沒了!
拆解一:城里都沒人裝,專騙農村人!
光伏電站建設是需要載體的,需要建在屋頂上或者空地上。城市樓房屋頂產權歸所有業主所有,如果有人想在樓頂建設光伏電站,不僅要征得全體業主的同意,還牽扯到物業公司、城管局等單位,很多城里人想裝但是不好裝。
而農村的房屋屋頂產權明晰,沒有糾紛,想裝就裝;低矮分散基本沒有遮擋,可以充分接收陽光,發電量更高。這些都是農村安裝光伏電站的優勢,因此光伏電站在農村更普及,而不是所謂的“專門騙農村人”。
而且城里也在安裝光伏電站,常見的有:光伏車棚、光伏陽光房、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工商業屋頂光伏電站。
拆解二:“國家也在騙老百姓,等老百姓安裝了,補貼就沒了”
2018年1月1日起,普通家用光伏電站的國家補貼由0.42元/度下調為0.37元/度,很多人就發出了上面的“控訴”。
其實,補貼變化不會影響已經安裝光伏電站的用戶,電站哪年并網的,就執行哪年的補貼政策。
2018年前并網的家用光伏電站可以享受0.42元/度的國家補貼,持續20年;現在安裝光伏電站能享受0.37元/度的度電補貼,持續20年;即便以后光伏平價上網了,補貼消失了,也不會影響到之前安裝的用戶。
另外要補充說明的是,補貼下調是因為光伏電站成本在下降,以后安裝光伏電站收益還是很可觀的。
還有些朋友表示在安裝光伏電站后,沒有收到過發電補貼和賣電收益,就會氣憤表示“光伏發電就是騙人的。”其實你現在沒有收到錢,可能只是還沒有到結算的時候。
各地結算補貼和上網電費的周期不同,有些地區按月結算,有些地區按年結算,具體結算周期在購電合同中有標明。(電站并網時,電網公司會與業主簽訂購電合同)
如果你的補貼被拖欠了,可以撥打國家能源局監管電話12398進行投訴,都會得到妥善解決。
拆解三:“安裝費用太高,電池兩三年一換,普通人家根本裝不起!”
其實,光伏電站分為離網系統和并網系統。常見的是并網系統,并入電網的系統,光伏發的電可以上傳至電網,不需要安裝蓄電池。離網系統才需要蓄電池,白天光伏電站發的電儲存在蓄電池內以備不時之需,這種系統經常應用于無電區、偏僻山區、海島和路燈等應用場所。
目前,家用光伏電站市場價是每瓦8-10元,1kW費用也就是8千-1萬。隨著產業的升級和技術的進步,光伏電站成本一直在下降,但很多人的信息還停留在幾年前,認為光伏電站是奢侈品,其實光伏發電早就走進尋常人家。
拆解四:“這東西怕大風,還怕冰雹,后期維護費用很高,而且幾年后就不發電了!”
很多人覺得光伏電站的玻璃和構架怕冰雹和大風。其實合格的光伏組件在出廠前都經過了嚴格的檢測,包含冰雹測試、機械載荷測試(包含風壓測試),是可以抵御冰雹、大風等惡劣天氣的。專業安裝商在安裝時會根據當地氣候進行合理的設計和安裝,光伏電站抵抗8-10級大風是沒有問題的。
一套合格的光伏電站可使用25年以上,正規廠家還會提供質保,后期很難會產生維修費用;光伏組件發電功率有衰減,但正規廠家會對其生產的光伏組件提供發電質保,20年內發電衰減不會超過設計功率的20%。
拆解五:有輻射,不合適在家里裝!
光伏電站與家用電器電磁環境測試結果對比圖:
光伏電站的電磁環境甚至低于正常使用的家用電器產生的量值,不會對人身健康產生影響。
再者你需要確定這4個事項
必須確定:房屋本身合法,無被拆除、禁用風險 ? ??
依據相關法律,面臨被拆除或被禁止使用的幾種情形: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
2)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
3)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
如何規避風險:
承租人在簽署租賃合同之前,應首先要求房屋業主提供四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竣工驗收證明、消防驗收證明、房屋產權證明
必須確定:屋頂租賃合同簽署前,房屋未被抵押、查封
根據相關法律,發生以下兩種情形,屋頂租賃合同將無法履約:
1)在簽署屋頂租賃協議前,房屋已經被抵押。債務到期,屋頂業主(抵押人)還未清償債務,債權人對其拍賣、變賣導致所有權發生變化;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如何規避風險:
1)建議承租方在簽訂屋頂租賃協議前,前往當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對出租方提供房屋、土地的產權進行調查,了解房屋、土地上是否存在抵押權。
2)在屋頂租賃協議或能源管理協議中增加因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的特別賠償條款;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在其行使抵押權后繼續維持租賃合同效力。
一旦發生“拍賣”、“查封”等意外,屋頂租賃人可以證明房屋租賃協議簽署在房屋產權變動之前,可以“買賣不破租賃”為由,要求新產權所有者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必須確定:屋頂出租房有權簽合同
根據相關法律,以下幾種情形,業主對建筑物無全部所有權:
1)建筑物(居民樓)產權分散問題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單獨所有權,即對該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排他性的支配權;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共有部分為相關業主所共有,均不得分割,也不得單獨轉讓。
專有部分:一棟建筑物內區分出的住宅或者商業用房等單元。
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共同部分,地基、屋頂、梁、柱、承重墻、外墻、地下室等基本構造部分由全體業主共同使用。
如何規避風險:
對于住宅樓、大型市場等建筑物的屋頂,由于產權較為分散,其屋頂的出租、利用需要按照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議事規則,經過合法有效的民主決策程序后方可進行租賃。建議事先做好建筑物產權權屬的調查,規避相關風險。
2)承租人轉租問題
屋頂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何規避風險:
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確認轉租人的出租行為是否經過出租人的同意,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其轉租房屋的授權委托書,并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轉租人違反上述規定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必須確定:合同期限是有效的
1)屋頂租賃合同期最長20年
就屋頂租賃協議而言,屬于我國《合同法》規定的租賃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如何規避風險:
分布式光伏項目一般項目為25年,建議在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為20年,同時約定協議到期之后,雙方對該協議以補充協議形式續簽5年。
2)能源管理合同
分布式光伏項目以能源管理協議的方式開展,通常采用“電價優惠、屋頂免費使用”的形式。由于不滿足“租金支付租賃物使用權對價”這一典型租賃合同的構成要件,僅簽訂了能源管理協議而未單獨簽訂租賃協議的項目,是否應當適用于《合同法》對租賃協議期限上限的約定存在一定爭議。
建議:
能源管理合同的期限為25年應該是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鑒于目前仍有爭議,為穩妥起見,我們建議在能源管理合同中約定項目周期為20年,并同時約定:協議到期之后,雙方對能源管理協議以補充協議形式續簽5年。
此外合同中建議明確:拆遷補償問題
房屋被征收、拆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實踐中,各地對于房屋征收的補償標準存在差異。有案賠償款比例補償,有按面積補償,有按前三年的平均效益補償等等。
來源:光伏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