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項目最近幾年很火熱,較高的回報率加上國家補貼,很多有條件的人都紛紛在自己家里安裝了光伏發電系統。近日,山東濰坊市民劉先生給電視臺欄目組打電話,說自己家也安裝了這個光伏發電的項目,但是快3年過去了,補貼卻沒了影,這是怎么回事呢?

劉先生告訴記者,2015年他聽說安裝光伏發電設備電力部門會給予一定的補貼。他就花了3萬多從濰坊的一家光伏企業購買了一套設備。“當時公司說是你每瓦多加兩塊錢,然后產出電來,每度給我補貼6毛錢,連續補貼五年,一年補一次”。

 

從劉先生提供的合同上,記者看到上面寫明甲方應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另外疊加每度6毛錢給予乙方。

 

當年說好的“光伏發電補貼”去哪兒啦?三年未見一分錢!

 

不僅是劉先生一個人沒收到補貼,和他一起安裝設備的同村村民也沒收到公司給的補貼。那這是怎么回事呢?記者來到了當初他們購買光伏發電設備的新能源有限公司進行咨詢。

 

工作人員聲稱老板不在,并且不愿意開門讓記者進入辦公室。無奈之下,記者只好電話聯系了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其實我們一直在努力地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之前一直不是我負責,當時簽訂這個合同比較早了,是另一個人來負責協調這個事。”工作人員孫先生說,現在他在外地,用戶的補貼他早就跟公司協調過了。

 

當年說好的“光伏發電補貼”去哪兒啦?三年未見一分錢!
既然如此,那為什么現在還沒把錢補貼給用戶呢?“前年沒有落實,去年年底我們上報完準備要給他補貼的時候,這個時候我們業主就直接找到了我們當地媒體,就直接給我們報道了,報道了以后對我們公司造成了一個很大的影響”。孫先生始終表示,用戶要想拿到補貼,就必須公開向他們進行道歉。

 

隨后,記者也咨詢了律師。“本案中甲方未按照約定進行補貼義務,已經構成違約,乙方除了要求甲方支付補貼外,還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對于甲方要求乙方公開賠禮道歉的要求,與履行合同分數不同法律關系,如果甲方認為乙方的做法影響到自身的合法權利,可以通過訴訟等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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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山東電視臺生活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