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指出自發文之日起,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均下調0.05元/千瓦時,即全額上網從0.75、0.65、0.55下調至0.7、0.6、0.5;分布式補貼標準由0.37元/千瓦時下調為0.32元/千瓦時。同時文件明確指出:分布式光伏總計10GW的規模,今年暫不安排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光伏電站建設。引起行業的巨震!

2018年6月14日,江西省發改委印發《關于做好近期光伏發電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發改委、能源局和相關企業認真組織對新政和后續細則的學習!其中有幾點重要內容:

1、列入2017年指標的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應在2018年6月30前并網發電。(相當于明確630的存在)

2、對去年安排的集中式扶貧電站中屬于企業的股份予以回購或部分回購。

3、關于分布式:

? ? ? ? (先建成再說,實在沒辦法明說了,請各位光伏人深刻理解!!!)

4、對于不需要光伏補貼的項目,按火電脫硫標桿電價進行結算!

詳見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