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給光伏人來了個透心涼;2018年6月1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財建〔2018〕250號《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光伏人期待已久的第七批光伏補助終于下發了!又給光伏人送上一個小甜棗!

? ? ? ?很多光伏人在看了補助目錄后發現只有普通地面光伏電站和非自然人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居然沒有戶用!

難道戶用光伏不需要納入補助目錄嗎?

是的,根據財政部文件財建〔2016〕669號《財政部發布第六批光伏電價補助項目(全名單)》,在文件中指出:“為簡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項目不再按目錄制管理,項目完成并網發電即可按電量享受補貼。”這意味著戶用光伏項目是不需要納入補助目錄名單的,因此也就不需要單獨公示。

光伏人,您明白了嗎?

戶用光伏項目是不需要進入目錄的,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后,直接由電網公司代付國家補貼資金。

? ? ? ?我們這里所指的戶用光伏項目是指老百姓利用自家屋頂建設的戶用光伏電站,不包括企業租用老百姓屋頂投資建設的戶用光伏電站。如果是企業租用老百姓屋頂,以企業名義進行申報的項目,同樣需要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進行管理!

如下面的戶用光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