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電網[2014]1515號”,小型光伏項目免增值稅: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3萬元以內的項目(大約200kW~250kW)免收增值稅。
目前,該政策仍然執行!
根據“財稅[2016]81號”,大型光伏項目增值稅減半: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據以往經驗,2018年之后該政策會繼續執行。
1、小型光伏項目免收增值稅
先看一個國家電網的案例。河北某戶人家“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戶用光伏項目。
2015年第4季度、2016年第一季度累計發電量為1768kWh,售電收入、國家補貼、河北省補貼,累計1635.74元(自用電節省電費未計入),發票如下圖。

2)余電上網部分按脫硫標桿電價收購,不收稅;
3)全部電量享受國家0.42元/kWh補貼,不收稅;
4)全部電量享受省級0.2元/kWh補貼,不收稅。
再看一個南方電網的案例。廣東某戶人家“全額上網”戶用光伏項目。
從2015年4月到2016年3月,羅先生家累計發電5804kWh,售電收入和國家補貼共計3934.83元,發票如下圖。


2)全部電量的售電收入,不收稅;
3)由于第一次拿補貼,稅務局的人也不熟悉國家的相關政策,給羅先生扣了17%的稅。
之后羅先生辦理了免稅手續,從此再也不需要扣稅,更不需要自己開發票了,如下圖。

如果戶用光伏項目投資業主到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被收稅,可以向工作人員介紹這個政策:
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有關意見的通知》(國家電網財[2014]1515號)規定:
月銷售額3萬元以內的項目免收增值稅。
2、大型光伏項目增值稅減半
大型光伏項目的所有人為一般納稅人,可以試想增值稅抵扣。待抵扣完成后,即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目前,很多光伏項目業主已經享受的該政策,獲得政府的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