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九江市通報省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責情況。其中,典型案例中光伏電站項目違法侵占濕地在列。

通報顯示,瑞昌市虹源光伏發電有限公司30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侵占達爾湖省級重要濕地490畝,已建成并網發電。瑞昌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在該項目未取得省林業部門濕地使用批準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舉行開工儀式,并積極開展項目建設,對違法行為制止不力,監督管理履職不到位,導致該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整改,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瑞昌市政府副市長程世貴和市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干部談太君誡勉談話處分;給予瑞昌市林業局局長陳德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武蛟鄉政府鄉長范輝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