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了《2019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明年山西全省的電力市場交易進行規范。《方案》指出:“2019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為800億千瓦時,參與交易的企業涵蓋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用電企業。”

《方案》明確:進一步放寬大工業用電企業參與市場的范圍: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及以上的用電企業;用電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下且上年度用電量在1000萬kwh以上的企業,對國家,省及市級各類園區(包括高新技術因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循環經濟園區等)內的企業,煤炭、鋼鐵、有色、建材四個行業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大數據類企業、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的企業,完成電能信息采集監測系統建設的企業,不受電壓等級和電量限制。

《方案》列明了市場主體入市規定及程序,對新加入的發電、用電企業,需要進行公示和相關信息核實,才能進入目錄名單。《方案》還將交易類型規定為重點交易、長協交易和普通交易三種。在交易機制方面,《方案》在結合2018年交易規則的情況下給出了16種交易機制。對于相關主管部門的工作,《方案》提出要重點加強溝通和監管,相關服務單位要提升服務質量,參與交易的企業要堅持誠信為本。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