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共有12個省份公布了本省“十二五”期間風電、光伏項目的基本情況。根據各省的公示數據,之前統計了《11省被廢止4.78GW光伏指標一覽表》和《11省4.04GW“黑戶”光伏電站一覽表》,今天對這12省有國家給予的規模指標、而且已經開工,但尚未并網的光伏項目進行了統計,總規模在2.166GW以上。這些項目預期在2018年底或者2019年并網。

需要說明的是,多個省份統計的“有指標、已開工項目”中,包含分布式光伏項目。但按照國家的“531政策”,531之前未并網的光伏項目,在新政策未明確之前,一律不給予補貼資格。因此,本文在統計時,剔除了各省公示的“有指標、已開工項目”中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只包含地面電站項目和光伏扶貧項目。

12省有規模指標(不含分布式)的在建光伏項目規模,如下表所示。


一、北京市

北京市無“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

二、寧夏

寧夏“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共215MW,如下表所示。


三、天津

天津“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共784MW,如下表所示。


四、海南

海南“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共490MW,如下表所示。


五、廣西

廣西“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扶貧光伏項目共271MW,如下表所示。


六、福建

福建“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共20MW,如下表所示。


七、云南

云南“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共2個,分別為20MW和15MW,如下文所示。


八、遼寧

本文未對遼寧“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進行統計。

九、黑龍江

黑龍江“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共100MW,如下表所示。


十、甘肅

甘肅“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共231MW,如下表所示。


十一、陜西

陜西省發改委未對本省“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進行統計

十二、湖北

湖北“有指標、已開工”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僅一個,20MW,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