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村集體沒有收入,想辦事辦不成。現在村集體有了光伏扶貧固定收入,效果不一樣。這不,村里的幾戶貧困戶現在還有了固定工資。61歲的喬香貴因肢體殘疾,村里聘他為路燈、廣播、自來水維護員,工資每年2000元;62歲的曹喜根因患有糖尿病,村里聘他為經濟林管護員,工資每年5000元;47歲的李永平因妻子患病需照顧不能外出打工,村里聘他為垃圾清運員,工資每年1.2萬元……”后則溝村黨支部書記馮海虎說:“截止目前,縣里給村里發放了31.28萬元光伏收益資金。光伏收益不僅解決了村里日常管理工作人員的工資,還對村里評選出的孝老愛親等文明戶進行了獎勵,特別是村里田間路的整治、自來水的維護和村道綠化等民生項目的10多萬元的開支也都來源于光伏收益。”
后則溝村光伏扶貧收益的分配是方山縣采取光伏扶貧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的真實寫照。“截止目前方山全縣光伏電站累計發電7882萬度,結算稅后純收益3761萬元,收益分配實現全縣169個行政村全覆蓋。其中,69個村達到了25萬元以上,100個村達到了20萬元以上。”方山縣政府副縣長任海濤說,光伏收益重點用于開展小型公益事業、公益性崗位和獎勵補助扶貧。
方山縣是國家級貧困縣,轄5鎮2鄉169個行政村,總人口14.85萬,其中農業人口11.7萬。全縣有貧困村118個,貧困人口總規模為20015戶51486人,如此多的貧困村要實現整縣脫貧,集體經濟破零是個大難題。任海濤算了這樣一筆賬:75.74兆瓦光伏電站,按年均利用日照1300小時計算,年可發電7525.7萬度,年均總收益約6728.42萬元,除去還貸、土地流轉、運營維護費、稅金后,年均純收益約2820萬元,這些收益全部分配給118個貧困村和51個非貧困村,這樣的光伏扶貧政策分紅,可持續受益20年。
據了解,2015年以來,方山縣把發展光伏產業和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有機結合,依托日照資源豐富的優勢,大力發展光伏扶貧產業,建成了劉家莊18兆瓦、水溝35兆瓦等16座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為75.74兆瓦。并根據電站的地域、氣候特點,在鋪設的光伏板下,因地制宜規劃種植中藥材、豆類等農作物,形成長期性農光互補產業鏈條,提高了土地資源利用率,又降低了運營成本和風險。光伏扶貧不僅為該縣開辟了一條新的扶貧渠道,也實現了由單一的資金扶貧向“造血式”扶貧模式的轉變,切實為貧困家庭帶來收益,為村民鋪就一條“陽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