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錢江晚報》報道:
家住啟東市寅陽鎮的村民成善彬,以及家住啟東市連興港村1組7號的村民張雪平,向南通市12345政府熱線反映:他們于2018年5月申請安裝了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當年6月份實現并網發電。但有關部門承諾并網發電后發放相應的補貼資金一直沒有到賬。
去年年底,他們向啟東供電公司咨詢后,相關工作人員答復:確有這一補貼政策,但是,上級部門還沒有將補貼資金下撥,必須等待一段時間。
到了今年5月,他們再次向供電公司進行咨詢,得到的回復是“問題已反饋到上級部門,請繼續等待”。
在相關補貼遲遲不能到位的情況下,兩位村民又和啟東市發改委進行了聯系,有關工作人員也表示:具體的補貼通知尚未下發,請繼續耐心等待。
6月10日下午,啟東供電公司負責這一事務的專職工作人員陶瑜介紹,這項工作是全省統一部署的,不只是啟東一個地區,所以,落實過程中可能出現了時間差,參與光伏發電項目的村民們應予理解。
戶用光伏補貼還有么?
看完這個報道,首先大家可以放寬心,當地電力部門已經明確答復:國家承諾的光伏發電的補貼還是有的,只不過還需要等待一陣子。
如果大家仔細看,還會發現這兩個戶用電站的申請和并網的時間,剛好是卡在了“531”政策的重要時間節點。在不同情況下,電站可能拿到的國家補貼也不相同。
如果電站申請備案的時間在531之前,則他們可以享受2018年的0.37元/千瓦時的國家補貼;
如果電站申請備案的時間在531之后,則他們可以享受2019年的0.18元/千瓦時的國家補貼。
補貼到底啥時候下發?
有不少朋友很不理解,為什么國家補貼下發那么慢,去年的光伏電站補貼,今年都還沒有下發下來?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要先來了解一下光伏電站國家補貼的出處:
根據發改委價格司【2013】1638號文顯示,光伏補貼是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的。
由于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撥付到各省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在很多省份是由電網公司先行墊付的。
當然,部分省份的地方電網公司如果不愿意墊付這筆錢,同時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還未下發到那些省份,就會出現補貼拖欠的問題。
另一方面,針對那些在2018年5月31日后才安裝的光伏電站,由于管理政策長時間處于真空期。所以,這段時間基本上所有的電站只能拿到賣電的脫硫煤標桿電價。
直到今年4月30日,發改委價格司發布光伏價格相關文件2019年光伏補貼標準出臺,戶用0.18元/度,緊接著5月3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工作方案》,這段時間內安裝的光伏電站補貼才被正式明確下來。
根據這兩個相關文件明確了:
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之間安裝的戶用光伏電站(除補貼明確為0.37元/千瓦時的電站外),其他的電站將拿到0.18元/千瓦時的補貼,計算補貼的時間從2019年的7月1日開始。
舉個栗子:假設2018年9月2日有一個戶用光伏電站并網,在2019年的年底時,應該拿7月-12月這6個月的光伏補貼。
補貼沒有及時下發怎么辦?
一般來說:各地下發的補貼的周期不同,有按季度發的,也有按照半年發的,如果您家補貼超過一年還沒有發下來。
這里給粉絲們提供兩個非常管用的投訴電話,可以將補貼被拖欠的情況向客服進行投訴:
1、國家能源監管熱線:12398
2、國家電網客戶服務電話:9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