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力市場改革需有過渡性設計
自2015年九號文發布以來, 隨著各省交易中心的組建、輸配電價的核定以及中長期協議電量的增加,電力市場改革進入中期,建立現貨市場成為當前改革的重中之重。盡管國際上有一些現存的市場機制和理論可以作為參考,但
自2015年九號文發布以來, 隨著各省交易中心的組建、輸配電價的核定以及中長期協議電量的增加,電力市場改革進入中期,建立現貨市場成為當前改革的重中之重。盡管國際上有一些現存的市場機制和理論可以作為參考,但
自2015年新一輪電改啟動以來,全國各省電力交易中心紛紛成立,售電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對于這個萬億級大市場,售電公司充滿期待。曾經廣東出現過售電公司盈利一年一個億的小目標,讓一眾售電公司流盡了口水。
12月6日,江蘇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發布了《關于2019年售電公司綁定電力用戶工作暫停的通知》,指出申報參與交易的一類用戶年用電量與售電公司預綁定的二類用戶年用電量之和已達3000億千瓦時,根據《關于開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