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先生最近比較煩。

據本人介紹,陸先生父母位于無錫的一處住宅終于在上個月迎來了拆遷。在一家人的心里,無論是現金拆遷還是異地安置,本都是一件舉家期待的喜事,然而所有流程走了一遍下來,陸先生卻發現他為了響應光伏養老為父母在房頂上建的光伏電站,成了喜事前頭最大的難題。

陸先生轉述拆遷辦的意見,認為光伏電站不符合拆遷補償要求,“市里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這個一定要補償,而且就算要補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規定怎么補償,他們也不知道怎么辦,索性拒絕了我們的要求”,陸先生很困惑,現在到處都在宣傳戶用光伏,鼓勵大家利用自家屋頂建設光伏電站,說又安全、又環保、用免費電還能賺錢……就算拆遷也能拿到補償,“為什么到了我這里,全都不一樣了?我到底能不能拿到這筆拆遷補償款?”

 

房屋拆遷可以補償,為什么傳說中“一定可以拿到”的電站拆遷補償款卻有可能拿不到?記者與陸先生一起就這個問題開始了調查。

沒有專門針對光伏電站拆遷補償的規定或說明

記者調查發現,在現有法律條文中,完全沒有針對光伏電站拆遷補償的規定,就算那些媒體曝光的已經成功拿到補貼的案例之后也沒有形成正式的法律條文。

 

媒體及企業宣傳中,成功拿到補貼的先例都是依從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并發布的第590號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其中第17條規定房屋的拆遷補償包括三個方面:a、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b、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c、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針對的都是房屋。

有宣傳表示,光伏發電系統拆遷“應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但是電站算不算房屋或者房屋建筑,沒有明確說明,大家關注的重點都是“補償金額”包括哪些部分,而下意識地忽略了假如拆遷辦不認同光伏發電系統是房屋這個前提,也就是說大家預設了拆遷辦或者主管部門都熟知新科技新事物并且足夠通情達理愿意站在業主的角度看問題,再直接點兒這事兒要成功可能更大概率要看該地拆遷辦負責人的良心,否則你需要必備以下功能:口齒靈便極具說服力,時間寬??梢詿o數次跑政府各部門反復溝通和申請,善于忍耐不被辦事人員激怒,熟悉政府各部門功能及領導人能夠找到對的部門對的人……才有可能完成這個MISSION IMPOSSIBLE。

這里記者還要備注一下“對的部門對的人”。法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保留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但是,通常來說拆遷部門不懂得光伏發電,此事要成功,你還需要得到當地發改委新能源辦的支持。

自2017年春以來,行業大勢告訴我們未來一定是分布式時代,國家能源局一季度光伏裝機數據 “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2.43GW,同比增長151%”,告訴我們分布式確已爆發,未來以廣大農村為代表的戶用分布式必將帶來光伏產業的新一輪的增長。然而,無論是急于開拓戶用市場的光伏企業還是為此搖旗吶喊的媒體,都只告訴我們遇到拆遷“可能”或者“可以”拿到補貼,卻沒人告訴那些電站業主“萬一拿不到該找誰”。

電站資料不齊全

在媒體已經曝光的成功案例里,申請手續資料齊全成為成功拿到拆遷補償款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在跟拆遷辦達成諒解,大家同意把涉事的光伏發電系統納入到拆遷補償中來。有了這個前提之后,按照某些媒體或者企業的宣傳口徑推演,業主可以得到兩部分補償:一部分是基于光伏系統本身價值的補償(即房屋部分);另一部分則是該光伏發電系統未來幾年發電總收入的補償(所謂“停產停業損失”)?;谏厦娴耐蒲荩瑯I主必須提供以下文件:

1、許可證明:光伏電站(居民)并網申請表,電力公司蓋章文件,非居民大的項目需要發改委備案文件。(證明項目的合法性);

2、購銷合同:和安裝商簽訂的合同蓋章原件,付款憑證。(證明光伏電站的價值)

3、與電網公司的發電量計量、電費、補貼結算發票。(證明光伏電站的年收益情況)

所需手續,見下表:

 

 

資料不全,或者安裝商資質不合格,都有可能讓你耗盡心血和夢想建起來的光伏發電系統變成一堆毫無價值的建筑垃圾。所以,建電站前不要以為手續麻煩有捷徑可以走就不在乎流程和文件,在某些時候,這些東西會成為你維護自己利益的天然屏障。

所涉房屋手續不全

當你完成前面兩個前提,以為此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補償就順理成章的時候,記者會告訴你:圖樣圖森破。

另外一個與此電站相關但是又相對獨立的坑又出現了,你所爭取的光伏發電系統所涉及的房屋權屬可能有瑕疵。據記者調查,這種狀況有幾種可能,最常見的是:1、農村地區的小產區房;2、不屬于產權范圍的違章建筑;3、沒有取得所有業主簽名出讓的公共產權。光伏億家分布式業務部經理華先生表示,通常上面這些狀況的屋頂都不符合國家發改委關于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的規定,也就是說正常來說不能建,但是業主經過其他方式建設起來,也不屬于拆遷補償的范圍。換句話說,房子本身產權有瑕疵,上面建設的電站更加不要指望。

所以,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補償算是個新事物,不僅沒有統一的明確規定,就算一個地區有了成功的先例,但是因為拆遷承辦人不同,電站具體情況不同,也可能無法形成完全相同的結果。

 

成功案例的補償標準不一

記者調查中發現,關于屋頂電站拆遷補償的宣傳很多,但是具體到案例,目前比較明確的也就有數的幾例,而每篇報道都會提到的上海劉老太案例就頗具代表性。據多家媒體報道,劉老太的子女為她裝了一套5KW的光伏發電系統用以養老,安裝時的費用約為12元/W,共計花費6萬元,每年電費收益8000元左右。在拆遷時同樣遭遇了拆遷部門的拒絕之后,劉老太主動找到政府相關部門溝通游說,最后不僅收回全部初裝費用,而且收獲12年的電費收入補償。在另外的案例中,河北保定的家用光伏系統業主則在反復溝通之后, 獲得2種補償方案:1、按照設備總價的80%~100%進行補償,拆除的家用光伏電站設備自行處理,可以轉賣,也可以異地安裝;2、按照設備總價的1.2~1.5倍進行賠償,但家用光伏電站設備將被拆除帶走。記者還從其他渠道獲知北京也有類似的案例,最終的結果是拿到設備總價的2倍……由此可以看到,怎么賠賠多少,都沒有一定之規,完全看個人運氣和溝通結果,具體情況具體應對。

天上不會白掉餡餅。在政策不完備的現階段,要保護你的光伏發電系統利益,單靠政策或者等相關部門主動補償是不現實的。你需要在保留電站的各種原始票據(尤其上文提過的各種)基礎上,耐心溝通據理力爭,才有可能達成相對公平的電站拆遷補償協議。由此可見,本文開頭提到的陸先生的拆遷補償之路任重道遠,SOLARZOOM記者也將持續關注此事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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