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實施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機關各單位:
為大力推進清潔能源應用,擴大有效投資,現就深入推進我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
1.落實考核任務。根據衢州市下達我縣2016-2017年度目標任務要求,結合《常山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實施方案》(常政辦發〔2016〕152號),2017年常山縣計劃完成居民屋頂光伏3000戶,光伏小康工程1000戶,其他屋頂光伏12萬平方米,重點推進一批光伏示范村(點),延伸光伏產業鏈。
2.抓好信息報送。建立屋頂光伏發展定期報送制度,各鄉鎮(街道),各企業要落實專人報送,每月1日、11日、21日向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光伏辦)報送累計安裝清單,縣光伏辦將定期統計公布。聯系人:鄭劍,聯系電話:5663857,手機:13511426228(656228)。
二、強化資源統籌
1.明確投資主體。各鄉鎮(街道)、其它資源單位原則上繼續選擇與上海航天機電、國電投、晶科、杭開等四家企業合作,開展我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建設。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明確投資模式。居民屋頂繼續鼓勵以租賃為主的光伏投資模式,每塊光伏板每年租金原則上不得低于40元。對采用銷售(含商業貸款)模式的,須提交居民承諾意見,否則不予并網備案;其他屋頂可采取多種投資模式。
3.實行企業準入。各鄉鎮(街道)認為確有必要引進其它光伏企業,須與相關企業簽訂投資意向,并由企業提供質量和安全承諾書,在約定范圍內實施。
三、規范項目管理
1.加強設計監管。項目設計須嚴格執行浙江省《既有民用建筑加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設計導則》和《農村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應用技術導則》及我縣城鄉規劃、鄉鎮(街道)屋頂光伏建設規劃、美麗鄉村建設、“四邊三化”等工作要求,嚴格遵守相關載荷校核、抗風、防震、消防、避雷等國家標準和工程規范。與電力部門加強對接,確保及時并網和電網安全,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需符合相關安全與技術規范。
2.加強質量管控。項目組件采購要嚴格遵守相關程序和標準,嚴控源頭,嚴把質量,特別是光伏組件、逆變器等關鍵設備要達到國家“光伏領跑者計劃”技術指標要求或經過國家相關機構認證,且質保期不得低于10年,對其中以次充好、假冒偽劣者,建立黑名單制度,在全縣予以通報或抄報上級有關單位;項目運維要制定規范服務和價格標準,建立或依托專業技術力量,切實保障服務質量及用電安全。
3.加強安全管理。項目進場施工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序生產、標準生產、勞動保障等制度,防止各類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擾民事件、勞資糾紛發生。定期開展已建項目的安全檢查,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
4.加強督查考核。制定并落實綜合督查、日常督查、重點督查、專項督查機制,對項目建設進度、服務質量進行定期通報。強化問題督辦和工作推進,將項目建設納入每月重點項目縣領導集中交辦的重要內容。繼續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對各鄉鎮(街道)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推進情況進行考核。
四、深化服務管理
1.充分發揮基層工作積極性。各鄉鎮(街道)要把此項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計劃,繼續落實專門力量,充分發揮村兩委工作積極性,配合做好政策宣傳、資源調查、簽約履約、問題協調及其他代辦工作,并選擇部分干部能力強、屋頂資源較好的村(居)作為工作重點,集中力量重點攻堅,促進示范帶動。
2.全面增強部門服務意識。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等其他資源單位及發改、規劃、經信、財政、市監等職能部門要主動靠前,努力做好項目選址、決策咨詢、備案登記、政策兌現及行業秩序管理等工作;供電部門要提前謀劃,完善電網設施配套建設,及時制定并發布分布式發電并網安全與技術管理規定。
3.有效加強政策引導作用。按照“突出重點、示范導向、績效優先”的原則,充分發揮清潔能源示范縣補助資金引導作用,專項資金重點用于促進分布式光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