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寧波

2017年5月16日,寧波市發改委出臺《寧波市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實施方案》,提出寧波市的戶用光伏發展目標和補貼。

1、發展目標

2016-2020年,全市建成家庭屋頂光伏裝置9萬戶,總裝機規模達到36萬千瓦左右。其中,在全市鄉村既有和新建住宅,建成家庭屋頂光伏裝置7.2萬戶;在各區縣(市)建成區既有和新建住宅,建成家庭屋頂光伏裝置1.8萬戶。

2、地方補貼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寧波大市范圍內經備案認可的新建家庭屋頂光伏項目,在國家、省補貼政策基礎上,市級財政再補貼0.15元/千瓦時,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之日起3年。既有并網發電項目自政策執行之日起補助3年。建立補貼戶數目標控制機制,全市備案的家庭屋頂光伏達到9萬戶(含新建和既有項目)目標后,后建項目不再享受市級補助政策。市級資金從各有關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解決,具體辦法另行制訂。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補貼政策,做好資金發放工作。

二、山西晉城

7月31日,晉城市人民政府發布《山西晉城關于申報2017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補貼的通知》,開展2017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補貼申報工作:

1、補貼范圍

2017年8月31日前購置使用我市生產的光伏產品建設投資的且經電力部門驗收合格運行正常的農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具體包括:

1、農戶自建的家庭式光伏發電項目;

2、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的與現代農業設施相結合的光伏發電項目。

2、補貼標準

光伏發電電量補貼標準:0.2元/千瓦時。

建設安裝補貼:3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