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光伏行業的發展,漁光互補、農光互補、林光互補等靈活多樣的開發形式受到了行業的追捧,“光伏+”的發展模式也開始席卷全國。但與此同時,因為土地糾紛、影響環境、違規建筑等原因而被拆除的光伏電站也屢見不鮮。

近日,山東微山要求拆除6個違規建設的光伏電站。在該新聞在朋友圈刷屏的同時,想必不少行業人士會像小編一樣在心里吐槽:光伏電站怎么“叕”被拆除了!

6個光伏電站被拆除背后:暴露什么問題?

6個光伏電站被要求拆除

根據微山縣政府發布的文件,目前微山縣政府已經通過國網濟寧供電公司協調省供電公司,對相關6處光伏發電項目實施了停電斷網。被要求拆除的6個光伏電站總計298MW,分別為:

(1)微山旭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樓40MW光伏發電項目,位于高樓鄉,有立項、環評手續,2015年9月30日并網發電。

(2)微山縣天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歡城49MW光伏電站項目,位于歡城鎮,有立項、環評手續,2016年6月30日并網發電。

(3)濟寧中廣新能源有限公司留莊30MW太陽能發電工程項目,位于留莊鎮,有立項、環評手續,2014年12月30日并網發電。

(4)微山縣旭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留莊49MW光伏電站項目,位于留莊鎮,有立項、環評手續,2016年6月30日并網發電。

(5)微山縣匯能光伏電站有限公司100MW光伏發電項目,位于魯橋鎮,有立項手續,2017年6月30日并網發電。

(6)微山縣愛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微山縣魯橋鎮30MW光伏發電項目,位于魯橋鎮,有立項手續,2017年6月30日并網發電。

由以上資料可知,6個光伏項目均已并網發電,而從并網時間上看,其中最早的濟寧中廣新能源有限公司留莊30MW太陽能發電工程項目在2014年12月30日便已并網發電,而有兩個項目剛剛在2017年6月30日并網發電。

從地域來看,高樓鄉與歡城鎮分別有一個項目在列;魯橋鎮及留莊鎮各有兩個項目在列。小編查閱地圖得知,這幾個地方零散分布在了微山縣區域內,并不相鄰。

另外,被要求拆除的6個光伏項目中,除了今年6月30日并網的兩個光伏項目,其他四個光伏項目都有環評手續;而6個光伏項目都具有立項。

查閱資料得知,從開發形式來看,6個項目主要為“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光伏+中草藥”等光伏電站開發形式。

根據微山縣政府發布的文件,目前6個光伏項目已經全部停電斷網,正加緊拆除。截止到8月26日17時,6處光伏項目已拆除27.6萬余塊光伏組件,占光伏組件總量的31%。微山縣政府表示將在11月底前完成全部6處光伏發電項目的整治,12月份由縣林業局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對整改項目進行驗收。

為何被拆除?

關于被拆除的原因,根據文件,是經市南四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摸底排查,該6個光伏電站項目被判定為自然保護區內微山縣違規項目。據了解,南四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為2003年山東省政府批準設立,規劃總面積191萬畝,占微山縣全縣總面積的71.5%。與該6個光伏項目一起被判定為違規項目的還有9處生產經營性違規設施,2處漁業養殖違規設施,1處礦井碼頭違規設施,1處水泥生產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

根據國家林業局在2015年11月27日發布的《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各類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含同類型國家公園)、瀕危物種棲息地、天然林保護工程區以及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為禁止建設區域。其他生態區位重要、生態脆弱、地形破碎區域,為限制建設區域。

無論是從哪個政策來看,光伏電站項目都不能在自然保護區內建設。而此次微山縣有7個光伏項目建設在自然保護區內(其中南陽鎮光伏發電扶貧項目報請市南四湖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同意,未予停電斷網)。

從上述政府文件得知,微山縣全縣超過70%的區域都屬于自然保護區。所以6個光伏電站項目因為建設在自然保護區內而被判定為違規項目也不難理解。這也是為什么零星分布在微山縣各處的幾個鄉鎮都有違規建設的光伏電站,因為從維護自然保護區的環境這一點來看,除了少部分地區,基本上微山縣全縣都屬于不能建設光伏電站的區域。

但是,在這6個光伏電站項目拆除的背后,卻暴露出一些令人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