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辦〔2017〕137號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龍巖市光伏產業扶貧獎補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現將《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龍巖市光伏產業扶貧獎補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龍政辦〔2017〕176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13日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

龍巖市光伏產業扶貧獎補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龍政辦〔2017〕17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貧困戶發展光伏產業的獎補程序,確保獎補資金準確及時到位,結合實際,現就《龍巖市光伏產業扶貧獎補辦法》(龍政辦〔2016〕286號)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關于獎補對象

1.龍政辦〔2016〕286號文規定的“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聯合或獨立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與10戶以上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入股或資產收益分配協議的光伏發電項目”是指:(1)建檔立卡貧困戶聯合自然人、村集體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需簽訂入股或資產收益分配協議,協議中需明確貧困戶所占股份數額);(2)建檔立卡貧困戶獨立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3)與10戶以上建檔立卡貧困戶口簽訂入股或資產收益分配協議的光伏發電企業項目(協議中需明確貧困戶所占股份數額)。

2.獎補資金發放對象均為光伏發電項目中建檔立卡的貧困戶。

二、關于獎補標準

龍政辦〔2016〕286號文規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聯合或獨立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每千瓦獎補1000元;與10戶以上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入股或資產收益分配協議的光伏發電企業,按貧困盧所占容量比例每千瓦獎補1000元”是指:l.建檔立卡貧困戶聯合自然人、村集體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貧困戶所占容量比例每千瓦獎補1000元;2.建檔立卡貧困戶獨立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每千瓦獎補1000元;3.與10戶以上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入股或資產收益分配協議的光伏發電企業項目,按貧困戶所占容量比例每千瓦獎補1000元。

三、關于獎補申報

1.項目建成并網后,可由貧困戶或貧困戶委托的村集體、光伏發電企業向所在地鄉(鎮)政府提交獎補申請。

2.申報材料中要求的“項目入股或資產收益分配協議”,需體現貧困戶所占股份數額。

3.《光伏扶貧項目申報獎補匯總表》以本文件所附表格為準。

附件:《光伏扶貧項目申報獎補匯總表》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3日

附件

______縣(市、區)光伏扶貧項目申報獎補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