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園區)發服辦(科):

為進一步促進我區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推進我區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區經信局、區財政局聯合下發的《寧波市鄞州區光伏產業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鄞經信〔2017〕2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申報2017年度鄞州區光伏發電補貼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鄞州區范圍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健全的企事業單位。

(二)申報項目:

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間,我區企事業單位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

(三)申報要求:

1、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低于0.25兆瓦(MWp);

2、項目建設地點在鄞州區范圍內;

3、項目使用的光伏組件、逆變器等產品原則上采購達到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企業的產品;

4、項目必須完成竣工驗收并投入發電運行。

二、申報材料和程序

(一)申報材料

1.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

2.企事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有關部門出具的項目備案文件;

4.區供電公司出具的并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5.其它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二)申報程序

符合補助獎勵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向所在鎮(街道、園區)發服辦(科)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申報材料經所在鎮(街道、園區) 發服辦(科)審核同意后,上報區經信局。

三、其他事項

(一)項目申請材料一式三份,請各鎮(街道、園區) 發服辦(科)于9月29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區經信局投資與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進行確認。

(三)已享受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支持的光伏發電應用項目不在此補助范圍。

聯系人:區經信局 葛繼峰,聯系電話:87417818

區供電公司 勵國輝,聯系電話:13566056579

附件:鄞州區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

寧波市鄞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