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三部委今天聯合發布的一則通知,讓整個光伏行業為之沸騰。

  通知明確,將以6月30日為界限,給予光伏新政一個月的緩沖期。業內認為,這是對“531”新政的補救性政策,也意味著未來光伏政策有望回暖。

戶用光伏將執行“630”電價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5月31日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實施中的有關事項做了進一步說明。

  《通知》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對于已開工未并網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考慮到戶用光伏從申請并網到實際并網一般需2-3周,明確給予戶用光伏一個月的緩沖期,最大程度將《通知》發布前已開工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范圍之內。

對于地面普通光伏電站項目,《通知》規定,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范圍(含不限規模的省級區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投運的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屬競爭配置的項目,執行競爭配置時確定的光伏上網電價。

附:《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14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能源局、物價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地方電力企業:

5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為進一步做好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現就實施中的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二、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范圍(含不限規模的省級區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網投運的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屬競爭配置的項目,執行競爭配置時確定的上網電價。

三、請各省級能源、價格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做好政策宣介落實工作。請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加強對并網及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管。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國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0月9日

2019年光伏政策或迎新變化

在10月8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座談會上,其實已經對此次通知做了相關預告。

座談會的焦點是指標和補貼問題。除了《通知》明確的過渡期補貼問題外,還討論了關于目前戶用光伏指標問題、2019年光伏指標和補貼標準,以及現有光伏電站補貼拖欠等問題。

現場多家企業明確表示,可以接受補貼滑坡和電價合理下調,但需要放寬對規模的管控。此外,多家光伏電站投資建設規模較大的企業提到了補貼拖欠的問題,在支付周期、支付比例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訴求。

按照以往慣例,光伏補貼電價調整的政策文件,均在每年12月底出臺,而征求意見稿一般在“十一”前后出臺,經過兩個月的意見征求后正式下發。本次會議著重討論了2019年的補貼強度問題,預計將在不久后出臺《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征求意見稿》。

關于明年的光伏指標問題,可以肯定的是,2019年國家仍會下發一定規模的光伏指標,支持光伏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政策是對“531”光伏新政剎車過猛問題的回調,預計2019年的光伏產業政策將會發生不小的變化。

一是補貼還會繼續下降,但下降幅度會減緩;二是補貼價格及方式會更靈活,很可能進一步發展到以季度為單位來定;三是補貼拖欠問題,將會明確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