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于2017年11月14日下發《關于解決我區光伏存量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全區尚存的217.1266萬千瓦光伏項目,納入電力外送通道配置方案。”相關電價則根據物價部門已批復的上網定價和國家發改委有關電價政策規定執行。根據該文件顯示,寧夏有1.45GW自治區備案光伏項目、440MW市縣區備案的地面分布式項目以及280MW的寶豐、協鑫農墾光伏項目被納入到外送指標方案中,這意味寧夏這批2.17GW無指標的建成(及在建)光伏電站的“戶口”問題被圓滿解決——此前這些電站只能拿到脫硫上網電價,而無法拿到光伏標桿上網電價。
以下為相關文件全文:
來源:寧夏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