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2017年12月22日印發通知,調整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其中: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0.75元(含稅);

2018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至0.37元。

列入國家規劃的光伏扶貧項目不降價。

新聞聯播同時在2017年12月22日的央視新聞直播間及央視財經節目中,也對本次調價做了報道。

《新聞聯播》:國家發改委調整2018年光伏發電價格

《新聞聯播》:國家發改委調整2018年光伏發電價格

《新聞聯播》:國家發改委調整2018年光伏發電價格

《新聞聯播》:國家發改委調整2018年光伏發電價格

來源:世紀新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