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扶貧辦下達《2017年光伏扶貧項目計劃通知》吉能新能2017第407號。

本次共計下達2017光伏扶貧項目38個,建設規模500MW,扶貧任務17828戶。通知要求,嚴格按照國家關于政府投資入股、按股分成的資產收益模式執行,原則上政府出資不低于項目資本金的50%(待國家明確后,按照國家政策執行調整)。個別縣、區政府如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將被取消指標規模。

2017年新增項目單位,不得自行轉讓開發權,不得擅自變更項目業主、建設內容、建設地點等內容。一經查實,將回收項目規模指標,將將暫停受理此類企業申請光伏發電項目事宜。

獲得項目指標的企業應在2017年12月30日完成備案,2018年6月30日前并網。

500MW、38個電站:吉林省下達2017年光伏扶貧指標分配計劃(附項目名單)

500MW、38個電站:吉林省下達2017年光伏扶貧指標分配計劃(附項目名單)

500MW、38個電站:吉林省下達2017年光伏扶貧指標分配計劃(附項目名單)

500MW、38個電站:吉林省下達2017年光伏扶貧指標分配計劃(附項目名單)

來源:吉林省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