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趨勢就是掌握未來財富!2018年1月1日,今天就給大家總結下17年與光伏相關的國家政策,期待今年光伏能得到更廣闊的發展!
——2月5日,2017年中央1號文件暨《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提出,“實施農村新能源行動,推進光伏發電,逐步擴大農村電力、燃氣和清潔型煤供給。中央一號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發的第一份文件,相當于國家政策的頭版頭條!一號文件中所提到的事宜,那就是國家重點項目中的重點!今年國家將光伏發電放到了一號文件中,可見國家對于光伏發電的重視!
——2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綠證交易有利于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
——2月1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印發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指出,要大力發展太陽能。繼續實行光伏發電“領跑者”行動,充分發展市場機制作用,推動光伏發電成本下降。
——3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提出:要優先保障風電、太陽能等新能源發電!
——4月28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電價資金清算的通知》,這個通知的重點就是:咱們光伏電站的補貼,該結算的都要結算了,某些地區拖欠的補貼,也將陸續被結算。
——5月10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緊急下發了《關于報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年度建設規模方案的通知》,其中關于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提到:分布式光伏發電,不受各地區年度新增建設規模限制!
——7月24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推進并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的通知。預示著家用光伏電站將在電力系統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也預示著家用光伏電站將會走進全國各地的千家萬戶。
——7月28日,國家能源局出臺《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對“十三五”期間2017-2020年的光伏發展規模進行了規劃,總計86.5GW,領跑者基地每年8GW;2017-2020年分年度光伏指標出爐。
——8月1日,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下發了《“十三五”光伏扶貧計劃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中對如何認定光伏扶貧的對象、扶貧電站資金誰出、可以建設何種電站模式、主推哪種模式以及建設流程都做了詳細的規定。文件有利于加快推進光伏扶貧工程,保障光伏扶貧項目的扶貧效果。
——9月25日,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出臺《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該文件主要是針對農牧漁業光伏復合項目和光伏扶貧項目的用地政策調整,其余光伏項目用地仍將要求嚴格執行國土資規【2015】5號文的規定。
——10月31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意味著,即使國家補貼會下調至消失,你家安裝的家用光伏電站,也可以通過賣電給電價高用電穩定的企業,賺取更多錢!
——11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完善可再生能源價格機制。要求根據技術進步和市場供求,實施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退坡機制,2020年實現風電與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上網電價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開展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探索通過市場化招標方式確定新能源發電價格,研究有利于儲能發展的價格機制,促進新能源全產業鏈健康發展,減少新增補貼資金需求。
——12月8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意見的公告。辦法的出臺,有利于促進售電市場化,可促進風能、太陽能等發電資源高的地區將多余電量輸送給發電資源匱乏、用電量大的地區,避免棄風棄光,將進一步激發分布式發電活力。
——12月1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2017-2018年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據《反壟斷法》對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內容進行清理。
——12月1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宣布要把清潔供暖當成政治任務來抓!要求既要保障城鄉居民溫暖過冬,也要大力提升供暖清潔率。
——12月17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十部委共同發布《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規劃指出,到2019年,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50%,2021年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未來,大多數老百姓將會用電、用氣取暖,如果考慮到天然氣的不可再生性,那么光伏+電采暖將會成為未來農村主流。
——12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召開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啟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通知》。這標志著,從12月19日開始,我國的碳交易市場將正式啟動!
——12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要求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0.75元(含稅);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上網電價分別為0.65元、0.75元、0.85元;2018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7元(含稅)。
隨著傳統能源的日益枯竭和環境污染日趨惡化,國家越來越鼓勵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的發展,僅2017年就出臺了這么多利好政策,未來光伏行業一定能取得更大的發展和進步。
但是,有政策紅利就有投機客,現階段光伏發電市場魚龍混雜。建設光伏電站是一項長達25年以上的投資,如果您想要安裝光伏電站一定要多多考察,注重質量和售后服務,從正規渠道購買業內大品牌產品,以保障長期穩定的收益,千萬不要貪圖小便宜而吃了大虧。
來源:光伏能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