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伏電站糾紛 40千瓦太陽能確定每天發電40度?
吳某向田某購買了一套40千瓦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事后以發電量從未達到40千瓦(度)峰值為由,拒付剩余貨款,被訴至法院。近日,南通中院對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作出維持一審的終審判決,認定合同中40千瓦光伏發電系統是對組件型號和數量的綜合約定,并非對實際發電量的約定,田某不構成違約,判決吳某支付尾款15.2萬元及相應利息損失。

上周三,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與美國某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北京時間)在美國簽署了單晶組件銷售合同約6億美元,合同履約期限2019年至2022年。
與此同時,林洋能源與中國電建集團河南工程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未來3年內,雙方將圍繞500MW海外光伏項目的N型高效雙面組件等產品供應、項目建設、項目運維等業務展開合作,中國光伏企業布局海外市場的數據又一次被刷新。
此外,晶科、天合、阿特斯東方日升等光伏知名企業在歐洲、中東、亞太、拉美和北美等地捷報頻傳。光伏產品出口或產能布局海外,已成為我國光伏行業的"新風尚"。
3河北電力推廣互聯網+營銷 線上受理萬余戶并網申請
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積極推進“互聯網+營銷”服務,啟動“光伏云網連萬家工程”,在河北南網開展分布式光伏線上并網、線上結算等惠民服務,已線上受理10985戶并網申請,成功并網戶數達8331戶。
4佛山光伏補再延五年!工商業 2 萬元/MW
7月 12 日,佛山市政府發布通告,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補貼 0.15 元/度+1 元/瓦的政策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并網驗收的佛山市光伏項目,均能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補貼政策。
5連補3年!蘇州對未納入國補的光伏項目補 0.37 元/度
近日,蘇州發布《進一步促進蘇州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征求意見稿, 文中表示蘇州市將會對市內分布式光伏項目進行大力度的補貼和支持。
1、在 2018~2020 年期間建成的分布式發電項目,如果已納入國家補貼的,除享受國家補貼外,再給予項目應用單位或個人 0.05 元/千瓦時補貼;未納入國家補貼的項目,給予項目應用單位或個人 0.37 元/千瓦時補貼。所有項目從并網之日起補貼三年,資金由蘇州供電公司先行墊付,在發放國補時直接配套,每月再與財政結算。
2、對 2018~2020 年期間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實施兼并重組的企業,按照并購方對目標企業的實際現金收購價格或者目標企業凈資產作價入股金額, 最高給予并購方不超過 5%的獎勵,單個不超過 100 萬元。
3、2018~2020 年,對于在蘇州市內年建成的分布式發電裝機總量超過 1 萬千瓦的專業建設運營機構,按 0.1 元/瓦獎勵建設運營機構,年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