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廈門市集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發布《關于商請供電部門協助查處太陽光伏發電設備建設問題的函》,認定利用屋頂建設太陽能光伏發電設施的行為一律按照違法建設處理,要求供電公司暫停對利用太陽光伏發電設備的用電申請及相關協議的簽訂。
2、近日,福建發改委發布《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關于 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除扶貧項目外暫停備案光伏電站以及需要國家補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3、創業板公司管理部8月2日發布《關于對深圳珈偉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東阿拉山口市灝軒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的關注函》,質疑珈偉光伏股東 阿拉山口市灝軒股權投資有限公司 在“投之家”事件中的公告信息前后不一致。再次要求其進行補充說明。
4、內蒙古自治區根據政府領導批示,經商自治區扶貧辦,現下達5.974億元光伏扶貧資金。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意見》(內政發〔2018〕21號)的要求,此項資金納入貧困旗縣涉農資金整合范圍,各地可結合當地脫貧攻堅工作總體安排,統籌使用此項資金。
5、7月31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將為越南當地最大的民營光伏項目供應258兆瓦的 PERC 單晶雙玻發電組件。該電站設在越南寧順省首府潘郎-塔占市。
6、近日,由無錫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與無錫供電公司共建的無錫市民中心1.2兆瓦光伏車棚發電項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該項目利用市民中心8號樓和9號樓北側現有停車場位置建設,共有停車位380個,建筑面積7600平米,預計年發電量達107萬千瓦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