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關于打贏脫貧攻堅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脫貧攻堅戰正式打響!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對于攻堅戰的打法做出了調整,即從開發式扶貧為主,向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并舉轉變。
而在眾多扶貧方式中,光伏恰好可以同時發揮這兩方面的作用!

而保障性扶貧,是重點針對那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慈善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
此前,我國始終強調以開發式扶貧為主,但根據最新統計,我國剩余3000萬貧困人口中,因病因殘致貧比例分別超過40%、14%。65歲以上的老年人的比例超過16%,屬于不具備自我發展能力的人群,因此開發式扶貧需要繼續,但應加大保障式扶貧的比例。
而光伏扶貧,既能發揮保障性扶貧的作用,也能實現開發式扶貧的功能。

具體來說,即是通過在村里居民屋頂或公共用地上搭建光伏設施,全部上網之后獲得兩部分收入:一是電費收入,二是來自國家和省級的補貼,這些收入由村集體統一分配,除了運營等基本費用之外,其他則會分給困難群眾。
在浙江等地的一些農村,這種模式已經實現了較好的幫扶作用。以溫州某地農村為例,平均光照為4小時/天,一個投資50萬元左右的光伏項目,全年可以獲得6-8萬元的收入。同時,村里會有專門配套的收益資金的管理辦法,并對貧困戶進行動態監測,確保這些收益能夠精準對接最需要的農戶,為他們提供基本的生活補助。

在山東即墨,這種模式已經形成了即墨太陽能小鎮,小鎮從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入手,在實現土地流轉之后,對農村統一規劃,推廣工廠化房屋技術和太陽能路燈等設施,建設光伏大棚,并圍繞農業高科技,發展旅游,休閑,教育等服務產業。
而科技含量高的小鎮必然在一段時間內投入不菲,在投資高企的前提之下,要想把價格拉低,唯一的辦法就是最大程度挖掘有限空間中的生產能力,即讓單位面積中的產量盡可能多。即墨的經驗是盡量挖掘有限面積土地的產出,具體可以概括為“棚頂太陽能發電,棚內發展生態農業”。
除了光照、土地、技術、資金和模式,開發式扶貧成功的關鍵點,在于消納市場和消費市場。
消納市場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農業用電的電價要低于目前的光伏發電電價,因此,在建立光伏大棚之前,需要考慮所發電量能否并網、能否消納。如果僅是自發自用,其收益必然小于上網所得。
而消費市場的重要性更為顯而易見,農產品生產地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臨近消費市場。如果沒有足夠的消費市場和渠道,而需要經過長途運輸才能實現消費,那么產品的附加值必然降低,并影響到收益和模式的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