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省價格〔2018〕169號

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光伏發電應用領跑者基地有關部門:

為支持光伏發電應用領跑者基地項目發展,明確基地項目電價政策,現就我省光伏發電應用領跑者基地項目上網電價執行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內光伏發電應用領跑者基地項目按照基地中標項目的申報電價水平執行上網電價,其中:省內燃煤機組上網標桿電價部分由省電力有限公司結算,剩余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解決。

二、此價格政策自有上網電量之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三、光伏發電應用領跑者基地應將投標文件、企業評優結果公示文件、中標文件等材料報省電力有限公司,并確保文件真實、有效,同時將中標項目的申報電價水平報我局備案。

四、省電力有限公司按照申報電價水平執行上網電價,并依據程序向國家相關部門申請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做好并網、發電相關工作,確保光伏發電應用領跑者基地項目順利發電。如有問題,及時報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