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河北張家口發布關于下達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安排示范項目15個(詳見附件),其中:光伏項目補貼計劃165.6萬千瓦、備選計劃195萬千瓦(用于調整、補充),配套風電項目并網計劃105.6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并網計劃15萬千瓦、生物質發電項目并網計劃0.3萬千瓦、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4.8萬千瓦、儲能項目19.65萬千瓦。

根據通知的有關要求。一是項目開發企業要及時到電力質量監督部門進行工程注冊,并嚴格按照承諾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路線,高標準、高水平開展項目建設工作,確保發揮示范作用。二是光伏項目按承諾的上網電價執行,若高于并網時張家口地區對應的上網電價標準,則按照屆時最新電價政策執行;風電項目按平價上網電價執行;其它項目按國家規定的上網電價執行。三是張家口市要加強項目監督管理,結合項目進展情況,對推進遲緩或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及時上報調整意見。四是電網公司要加快電網工程建設,為示范項目及時并網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