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
2018年9月29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聯合下發《關于上報光伏扶貧項目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省級能源、扶貧主管部門于11月10日前將本省(區、市)光伏扶貧項目計劃建議聯合上報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
11月10日-20日,國務院扶貧辦會同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省(區、市)在全國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填報項目信息,并會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基于信息系統對各省(區、市)上報項目信息進行審核。各省(區、市)將最終經國家審核通過的項目以紙質文件再次上報(如無調整則無需再次上報),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據此下達相關省(區、市)脫貧攻堅期間光伏扶貧項目計劃。
因此,預計2018年11月底,“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目錄將會下發。預期本次將下發未來兩年(2019、2020年)全部的光伏扶貧項目,總規模可能高達9GW,分兩年落地。
二、“第三批”領跑者獎勵指標&“第四批”領跑者
領跑者項目的中標電價由于經過充分的競爭,其補貼強度低于所在地光伏標桿電價的30%~40%。第三批領跑者開標時,我國各省平均的補貼強度為0.32元/kWh。根據第三批領跑者的中標結果,最低中標電價與當地的脫硫煤標桿電價只相差3.6~12.5分/kWh。可見,領跑者項目相對于相同規模的普通地面光伏電站,大大解決了補貼資金!
因此,在補貼缺口巨大的情況下,又要保證“每年有一定的規模”,對補貼需求極低的“領跑者”項目,無疑會成為管理者喜歡的項目類型。預期2019年并網的領跑者規模將超出以往任何一年!
2018年10月16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征求《關于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有關事項的通知》意見的函,就國能發新能〔2017〕54號中提出的領跑者基地獎勵事宜征求相關發改委(能源局)的意見。
因此,在2018年年底前,國家能源局將會下發第三批光伏領跑者基地的獎勵名單,預期為三個城市,每個城市為500MW,總規模為1500MW。個人認為,白城、泗洪將會是十分有實力的城市。
同時,據相關人士透露,第四批領跑者的相關工作已經開展。根據之前的預定計劃,第四批領跑者規模為8000MW,那2019年會并網多少?預期年底前,國家能源局將會下發第四批光伏領跑者基地的規模安排和入選城市名單。
如果一切都按照原計劃開展,考慮到1500MW的第三批技術領跑者將會并網,2019年將會有11000MW,即11GW的領跑者項目并網!
三、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2018年3月23日,國家能源局曾經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
2018年9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再次下發《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
經過多年的醞釀,今年兩輪征求意見,《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已經完全具備下發的條件。11月1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在CREC2018上也表示,要盡快推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政策。
預計2018年底,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推出,也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事情。
四、“平價上網”示范基地
國家能源局在2018年初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提出:
穩步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強化風電、光伏發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控制棄風、棄光嚴重地區新建規模,確保風電、光伏發電棄電量和棄電率實現“雙降”。有序建設重點風電基地項目,推動分散式風電、低風速風電、海上風電項目建設。積極推進風電平價上網示范項目建設,研究制定風電平價上網路線圖。健全市場機制,繼續實施和優化完善光伏領跑者計劃,啟動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示范和實證平臺建設工作。
可見,平價上網示范基地已經進入國家能源局的年工作計劃,無特殊情況都是要完成的。因此,預計年底前將啟動光伏的平價上網基地項目。
五、2018年的規模指標
531政策中提出:2018年普通地面電站指標暫緩發放!
然而,暫緩發放并不是不發放,預計年底前,各省2018年的指標將得以發放。根據2017年11月份的文件,2018年全國普通地面電站指標的總規模為13.9GW。根據《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部分省份的規模指標將減半,甚至被取消。因此,實際下發的規模指標將低于13.9GW,預期為9~10GW。
同時,由于之前分布式光伏項目是不限制規模指標的,2019年肯定要加以限制,因此,年期前也要出臺分布式的規模指標。預期仍然為10GW左右(不含光伏扶貧、戶用項目)。
綜上所述,年底前2018年各省的普通地面電站指標將會發放,同時國家也將給各省下發分布式的規模指標。
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
分布式由之前的不限規模指標,到未來的限制規模指標,其管理辦法發生的重大的變化。因此,如果《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不進行修訂的話,2019年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將很難推進。
2018年4月13日,國家能源局對兩個文件征求意見,《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通知》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未來對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管理辦法將會發生重大的變化。業內認識普遍認為,這兩個文件是對光伏行業進行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對未來的市場影響重大。
7個月過去了,兩個文件的正式稿遲遲沒有下發。2019年的光伏市場如何管理?這兩個文件預計會在年底前出臺!否則根本無法開展相關工作。
根據相關信息渠道,2019年戶用光伏電站的指標會單獨下達,根據之前的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戶用光伏由電網公司代為備案,看來國家能源局要大力修改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了,只有修改了辦法,才能對戶用光伏項目進行單獨管理。
七、2019年光伏電價政策
所有的人都有預期,2019年地面光伏電站的標桿電價、分布式的度電補貼都將出現大幅下降。然而,下降到多少?具體不同類型項目的電價如何界定?
這些都要等待年底的電價調整意見中給出的答案。
自2015年以來,每年12月底,國家發改委都會下發下一年度光伏的電價政策,預計今年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