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后,光伏哀鴻遍野。非常時期,得有非常策略。你必須避過所有的“坑”活下去;還得比平時更加積極主動的采取策略,為將來的日子“蓄勢”。
林洋今年重點要干的事,未來要干的事到底是什么?老陸在“531”前幾天的一次發言中已經說得再清楚不過:2018年繼續圍繞“分布式+”戰略打市場;未來要“成為全球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領域最大的互聯運營和服務商。”
目標不可謂不遠大,但解決現實的壓力最為迫切。“531”后,已經29個季度未出現虧損,近8個完整年度營收始終保持正增長的林洋能源,也采取多種策略應對政策沖擊。間言之:牽手央企、掌控現金流、調整管理與銷售費用、回購股份。
拓展高效EPC,管好“錢袋子”
第三季度林洋能源營業收入、凈利潤、毛利率全線上漲,同時其也在加大財務杠桿,加大投資力度。三季度林洋能源營業收入、凈利潤分別是8年前(2010年三季度)的3.72倍和7.45倍。

財報顯示:截至2018 年9月,林洋能源自持電站規模約為1.45GW,同比提升23%。這些電站資產近乎全部位于消納狀況良好的中東部地區。儲備平價上網后優質分布式電站資源,也是林洋能源的一大策略,截至2018中報披露期,其儲備項目規模1.2GW。

前三季度,林洋能源發電量137.3億度,同比增長32%。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為41.9%,同比增長11個百分點,凈利率為23.8%,同比增長7.7個百分點。
業務策略上,林洋能源2018年的一大變量聚焦在高效EPC:與央企及世界500強戰略合作,定向開發、建設、運營優質分布式光伏電站,做好高效EPC新業務,打造新能源板塊新增長點。
2018年6月,林洋能源與中廣核就200MW泗洪天崗湖應用領跑者項目簽訂EPC總承包合同,截至2018年9月,該項目已部分并網。國家規定第三批應用領跑者基地需在2018 年底前并網,該EPC總承包合同全部履行將為公司帶來11.09億元(含稅)的收入,占2017年總營收的30.90%。
信達證券分析認為,這在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盈利能力的同時,也將進一步拓展公司EPC項目的開發建設,為后續EPC項目提供經驗。
林洋能源還與中電建河南分公司簽訂協議,圍繞500MW海外光伏項目采用N 型高效雙面組件、EPC等業務開展深度合作。此外,林洋能源N型高效雙面電池組件項目一期400MW電池組件項目已達產,目前量產電池轉換效率達21.5%。
“兜里有錢,心中不慌!”產業下行周期,企業必須要有充分的資金儲備,然后才會有足夠的騰挪空間。
光伏下游電站具有投資金額大、回收周期長的特點,很多進擊下游的企業經營現金流幾乎都是負數,且負債率較高。但如下表所示,林洋能源上市以來,其資產負債率從未超過50%,且現金流只有兩次為負,整體而言現金儲備充裕。

這首先得益于林洋低成本融資策略。據黑鷹光伏統計,2015年-2017年三年間林洋通過兩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及一次可轉債,累計募集資金近76億元。2018年3月,林洋新加坡子公司還計劃在境外發行不超過3.05億美元債券,資金主要用于“光伏發電項目”、“債務置換資金”和“補充流動資金”。
此外,林洋與銀行也建立深度合作關系,2016年、2017年林洋取得銀行貸款授信總額度分別為66億元、80億元。另外,林洋與中能恒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22日合作設立產業投資基金,規模為2億元,林洋擬出資3000萬元,占比15%。
截至9月末,林洋能源“貨幣資金”規模為22.39億元,同比增長了7.31%;而它的短期借款僅為7.22億元,同比下降了20.27%,截至9月末林洋能源資產負債率僅為44.08%。
同時,林洋能源還在加大對“經營現金流”的掌控力,前三季度其經營現金流為3.69億元,同比增長了60.24%,高于同期營業收入及凈利潤增幅。
筆者還發現,林洋能源費用支出層面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比如林洋能源在前三季度加大了“銷售費用”投入,減少了“管理費用”支出,“一增一減”提升了公司效益。

但另一組數據也需引起投資者關注。截至9月末,林洋能源“預收款”為1564萬元,同比減少了59.29%,創出了近11個季度以來新低。林洋能源解釋稱“主要是貨款預收減少所致。”
另一方面,截至9月末林洋能源“應收賬款”規模達25.6億元,同比增長了22.85%(較營業收入增幅高出了5.49個百分點)。據半年報披露,其應收賬款過半都是“光伏發電應收補貼”。
回購股份,獲政策加持
“531”后,中國光伏資本市場遭到重創。為了“穩定投資者對公司長期價值的預期,樹立公司良好的資本市場形象”,林洋于7月16日發布回購股份預案稱“計劃以不低于1億元、不高于5億元的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
林洋能源在2018年8月15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的議案》,并于9月4日實施了首次回購。截止至2018年11月1日,林洋能源累計已回購股份數量為218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25%,累計支付的資金總額為9959萬元(不含傭金、過戶費等交易費用)。
11月9日,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聯合發布《關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實施股份回購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簡便快捷方式進行再融資;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后申請再融資的,在一定規模內取消再融資間隔期限制,審核中給予優先支持。
所以,先一步開啟“回購股份”的林洋能源在融資端又獲得了“政策優先支持”優勢。這將更加增厚林洋能源的資本優勢,其未來值得期待。
對于林洋能源的一系列戰略布局及調整,資本市場給出了最直接的回應。截至11月20日,林洋能源收盤價為4.94元/股,較531后時代最低谷時的3.79元/股上漲了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