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煤電巨大的環境成本,把光伏電價和煤電電價簡單對比,對光伏發電是很不公平的。長遠來看,我們需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通過制度創新,設法把化石能源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或者把清潔能源的外部效益都內部化,在此基礎上各種能源才能真正的公平競爭。江蘇蘇美達集團有限公司總裁蔡濟波出席第八屆加強應用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新能源創新發展論壇并在開幕式上致辭。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各位同仁,媒體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

很高興在南京與各位新老朋友見面,感謝論壇主辦方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交流的平臺。

剛剛過去的一周,包括南京在內的許多地區,都經歷了長達五六天的持續性嚴重霧霾天氣。老天爺仿佛在用這種方式告訴我們,實現天藍、地綠、水凈的美麗中國夢,仍然任重道遠、刻不容緩,這既是我們新能源行業的責任與使命,也是行業發展的不竭動力和時代機遇。

回顧即將過去的2018年,許多光伏人最難忘的恐怕還是 “531”新政帶來的巨大沖擊和挑戰。聽說國家能源局最近正在制訂新的光伏產業政策。不過我想,無論怎么調整,推動新能源補貼退坡和平價上網的政策方向應該不會變。所以針對光伏補貼退坡和平價上網問題,我愿拋磚引玉,談談我的兩個觀點和三點建議。

第一個觀點:拋開煤電龐大的環境成本,片面談光伏的發電成本高是不公平的。曾經有人做過研究,煤電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包括煤炭開采、煤炭運輸、電煤發電、煤灰及煤矸石處置等,對局部、區域和全球會產生200多種負面影響,其中最主要的有5個方面:1)PM10、二氧化硫等大氣污染物和霧霾災害對人體健康的損害;2)二氧化硫與酸雨對農作物、森林、河流、海洋、生態系統等的損害;3)酸雨對建筑物、構筑物及機械設備等的腐蝕;4)煤炭開采造成的安全事故、土地塌陷和地下水位下降等災害;5)溫室氣體造成全球變暖;等等。目前煤電的這些環境成本都是由社會和政府來承擔的,光是除塵、脫硫、脫硝,國家每年提供了約1200億元的補貼,對于煤田塌陷治理、煤炭長途運輸,中央和地方財政也有許多補貼。如果嚴格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煤礦、火電廠來承擔這些環境成本并體現在煤電價格上,那么煤電的上網價格一定會遠高于現在的價格。因此,拋開煤電巨大的環境成本,把光伏電價和煤電電價簡單對比,對光伏發電是很不公平的。長遠來看,我們需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通過制度創新,設法把化石能源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或者把清潔能源的外部效益都內部化,在此基礎上各種能源才能真正的公平競爭。

第二個觀點:拋開由相關利益方定價的非技術成本,把平價上網的責任都壓在光伏企業身上是不合理的。光伏發電成本包括技術成本和非技術成本兩部分。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光伏發電的技術成本下降幅度非常大,2005年光伏組件的價格是5美元/瓦,現在只有0.25美元/瓦,是2005年的二十分之一。但非技術成本這一塊,可謂是水漲船高、不降反升。我們看到國外很多光伏電站,因為設備全靠進口,技術成本比中國高,光照條件也和中國差不多,但最后光伏發電成本比中國還要低。原因就在于他們在非技術成本面有很多優惠、減免。非技術成本大致包括五個部分。第一是土地成本,這塊基本取決于項目所在的基層政府;第二是外線接入和輸配電成本,這塊主要由當地電網定價;第三是各種手續規費,一個地面電站從備案到驗收將近70道手續,涉及很多審批部門和中介機構;第四是融資成本,取決于銀行等金融部門;第五是稅收成本,取決于稅法及地方政府。相對于上述利益相關方,光伏企業和投資者是非常弱勢的,對降低非技術成本可謂有心無力。當然,如果站在上述利益相關方的立場上,他們可能沒有足夠的壓力、動力為了清潔能源、節能減排而放棄眼前的現實利益。要真正降低非技術成本這個問題,還是需要健全法治和制度創新。

針對上面兩個問題,我想提出三點建議或者呼吁。首先,我建議由可再生能源協會委托權威第三方機構,研究并公布煤電等傳統化石能源的環境成本數據,每年發布一次,以幫助社會更全面的看待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堅定發展清潔能源的決心。第二,我呼吁我們新能源企業,要持續的創新產品、創新應用、創新系統、創新方案、創新模式、創新標準,不斷補齊新能源還存在的不足與短板,消除電網側、需求側對新能源的各種顧慮、質疑。第三,我懇請我們的政府,特別是可再生能源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創新,切實降低非技術成本。地面項目涉及利益相關方太多,降低非技術成本可能更復雜、更艱難,能不能考慮先從屋頂項目開始?比如說,我們能盡快落實隔墻售電政策、完善電力交易市場規則并明確電力交易市場準入條件和電網角色定位,我想屋頂項目的平價上網不久就會實現。

最后,預祝此次論壇取得圓滿成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