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湖南省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全面做好光伏扶貧風險防控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光伏扶貧項目建設、運行和管理,開展拉網式排查,切實做好光伏扶貧風險防控工作,保障光伏扶貧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從文件內容來看,將光伏扶貧的不合規現象、相關風險總結為以下幾類:
1)未按規定時間建成并網,或建成后數月未并網。
2)采用劣質組件、逆變器,以次充好。
3)選址不合理,光照資源差,或在基本農田和自然保護區內建設光伏電站。
4)不重視運維管理,甚至無運維,雜草、樹葉遮擋組件。
5)造價過高,加大投入成本,降低收益率。
6)收益分配不公開、不透明,或簡單平均分配。
7)規模未按每戶5-7KW關聯,存在關聯戶數超標現象。
8)項目把關不嚴,企業投資建設的電站作為扶貧電站上報。
事實上,這些問題不僅限于湖南地區,也不只存在于扶貧電站中(尤其前4點)。此前索比光伏網專門報道過貴州9.89元/瓦的分布式光伏電站,也曾就光伏電站零部件質量、運維水平展開探討,但收效甚微。12月24日,汕頭市某社區140.70KW光伏系統預算高達1469073.25萬元,平均每瓦超過10.44元,再度刷新了大家的認知。
作為531新政發布后仍未退縮的光伏人,我們能做的只有堅守良心,防止劣幣驅逐良幣,用質量和服務贏得客戶,幫助主管部門樹立對光伏產業的信心,不信謠不傳謠,等待最新光伏政策下發。
以下是文件內容,供讀者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