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對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所面臨的幾個迫切問題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將有力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推進。
以下是文件原文(藍色字體標示的是我們對《通知》中重點內容的解讀):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關于請報送第四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的通知
發改辦運行〔2018〕16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工信局)、物價局、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自啟動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分三批在全國范圍內批復了320個試點,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推進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提出的各項重點改革任務,把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實處,加快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期將繼續組織開展第四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解讀:第一次將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意義提升到了“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高度。
一、高度重視并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是中發〔2015〕9號文件確定的3個有序放開改革重點之一,文件明確要求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探索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的有效途徑,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各地和電力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要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在大力推動前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的同時,組織報送第四批試點項目,在目前已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的基礎上,將試點向縣域延伸。
解讀:在今年10月份印發的《關于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第一批試點項目進展情況的通報》中,增量配電改革試點推進緩慢的原因被定性為“一些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在改革關鍵問題、關鍵環節上認識不到位,與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這里提出的“各地和電力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是對癥下藥,“各地和電力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點明了增量配電業務在當前是一項政治性的改革任務。
此外,本《通知》提出了將試點向縣域延申,明顯加大了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推進深度和力度。
二、精心選擇試點項目。各地應認真總結前三批試點經驗,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條件較好地區要努力實現縣一級試點項目的覆蓋。為保障試點后的投資收益和順利推進,選擇試點時應參考以下原則:
(一)試點項目應達到一定的面積和投資規模,原則上供電面積在10平方公里以上,規劃三年內年供電量達到1億千瓦時以上,或電網投資規模在1億元以上。
解讀:控制試點項目的質量,抓住了當前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落地困難的關鍵癥結。在320個已批復的項目中,有很多試點項目,特別是第二批和第三批項目中,從占地面積、用電負荷上看完全不具備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條件。
(二)鼓勵縣級以上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
解讀:我國各地都存在大量的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產業園。鼓勵這些主體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是落實“將試點向縣域延申”和“實現縣一級試點項目的覆蓋”的重點措施。
(三)鼓勵擁有配電網存量資產控股權的地方電網、躉售縣等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
解讀:這是第一次把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和地方電網、躉售縣的改制結合起來,給地方電網和躉售縣的平穩轉制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方向。
(四)鼓勵擁有配電網資產的油田、工礦企業生產區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
(五)鼓勵電網企業以外已投資、建設和運營存量配電網的項目投資者,直接向省政府相關部門申請將其作為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業主不變,不再履行招標程序。
解讀:這兩條是鼓勵存量配電網改制的措施。該措施將有助于大中型企業和轉供電主體盤活其存量配電資產,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六)鼓勵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改革。
解讀:該措施完善和發展了《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鼓勵增量配電業務與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節能服務等綜合能源服務協調發展。該措施將吸引更多的公共服務行業的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充分發揮協同優勢。
(七)遵循國家政策要求開展增量配電業務試點,試點區域不要出現將公用電廠變相轉為自備電廠、依托自備電廠開展試點等情況;要避免重復建設、交叉供電,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
解讀:自備電廠依然是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紅線。值得注意的是,本段文字在本《通知》的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出現。
三、盡快報送試點意見。各地發展改革部門、經濟運行部門、能源主管部門明確1個牽頭單位,成立協調機制,各家形成合力,簡化程序,減少環節,明確責任,共同申報試點。符合地方政府經濟發展規劃且已經得到批復的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等,已確定業主的項目,可以由省政府相關部門直接列入申報試點。
請各地盡快篩選符合條件的試點項目,在征求相關部門、單位和電網企業意見后,形成報告,于2019年1月20日前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運行局、體改司)和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并附簡要說明和相關意見。簡要說明包括項目名稱、所在區域、建設規模、電壓等級、供電范圍(面積)、年供電量、投資規模、屬于增量配電網還是電網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是否涉及電網公司的存量配電資產等。相關意見包括對配電區域劃分的意見和配電網價格核定的意見。
解讀:值得注意的是,在本《通知》的征求意見稿中,征求意見的對象并未明確包括電網企業。
要求在申報時提供“配電區域劃分的意見”和“配電價格核定的意見”有助于減少試點項目批復后的扯皮現象,但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完成這兩個意見(其中配電區域劃分還需要征求電網的意見)難度很大,預計很多潛在的試點項目會因此無法申報。(存量配電網取得這兩個意見相對容易,申報也將更加快捷和方便。)
四、電網企業要全力支持試點項目。電網企業要堅決貫徹中央電力體制改革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精神,服從大局,主動作為,配合各級政府做好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工作。對試點項目,電網企業要保障安全可靠供電,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提供公平優質高效的并網服務,提供必要的輸配電服務和報裝、計量、抄表、維修、收費等各類供電服務,公開輸配電網絡的可用容量和實際使用容量等信息,及時提出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的意見,加快辦理并網接入、供電服務等手續。對于電網企業參與或涉及存量資產的試點項目,電網企業還要加快辦理電網投資建設、資產評估、股東意見等手續,避免層層設置環節、推諉扯皮、強行干涉,保障試點項目順利推進。
五、組織第三方評估確定試點。各地報送試點項目后,國家發展改革委運行局、體改司和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將聯合組織第三方專家成立評估工作組,集中評估確定第四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
解讀:第一次明確提出了第三方專家參與候選試點項目的評估。
聯系人:楊塑、張進高。
電話:010-68505528,010-68505072。
郵箱:yxjdlc@ndrc.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