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標項目依據隨州市曾都區財政局曾財采計[2019]4號計劃下達函,受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政府扶貧辦公室的委托,擬就隨州市曾都區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運維服務進行競爭性磋商方式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單位前來參加投標。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項目地點:隨州市城南新區、曾都區北郊辦事處、曾都區府河鎮、曾都區南郊辦事處、曾都區洛陽鎮、曾都區萬店鎮、曾都區何店鎮。

1.2項目規模:隨州市城南新區2座50千瓦電站、曾都區北郊辦事處9座50千瓦電站、曾都區府河鎮7座50千瓦和1座30千瓦電站、曾都區南郊辦事處1座50千瓦電站和1座20千瓦電站、曾都區洛陽鎮19座50千瓦和1座230千瓦電站、曾都區萬店鎮31座50千瓦和1座100千瓦電站、曾都區何店鎮8座50千瓦電站,預算金額60萬元(3500元/50千瓦·年)。

1.3服務期:2年。

1.4運行維護服務內容:湖北省能源局鄂能源監管(2018)68號文,省能源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運維管理工作要點》:保證電站設備和系統安全,實現發電目標,全面運維服務管理,日常光伏運行需要開展的工作內容主要但不限于對光伏發電站所屬的發電、逆變、升壓、輸送等系統及其附屬設施進行經常性、周期性和預防性的巡查、維護保養、檢修及故障處理、設備運行記錄、文檔管理等相關運營維護管理服務工作;電站運行維護服務的工作人員持證上崗,開關站內24小時值班,光伏電站每日一巡查,出現故障半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排除故障;確保電站年發電量每千瓦發電量不低于1050度。

1.5標段劃分:共劃分二個標段,曾都區北郊辦事處、曾都區南郊辦事處、曾都區洛陽鎮和曾都區何店鎮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運維服務(標段名稱), 隨州市城南新區、曾都區萬店鎮和曾都區府河鎮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運維服務(標段名稱)。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2投標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企業工商注冊地人民銀行核發的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并在人員和設備方面具備相應的實施能力。

2.3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4投標人應提供2017年度由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并反映財務狀況良好。

2.5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機電工程專業建造師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6投標人需出具投標截止時間前3年《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中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的信息。

2.7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網站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8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如為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述要求:①聯合體內成員最多不得超過二家;②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在隨州市設立具有營業執照的代理且售后服務商;③聯合體內成員必須在投標前簽署聯合體協議,在協議中明確聯合體內成員各自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義務;④聯合體內資質以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為準;⑤聯合體投標的,必須提交所有聯合體成員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相關資格證明材料;⑥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的投標。

2.9投標人只能就上述中的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人,可于2019年01月07日至2019年01月11日(法定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時至11:3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午15:00時至17:00時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

競爭性磋商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磋商會議時間:2019年01月18日15時

聯 系 人: 曹靜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傳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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