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鎮街、平臺,各有關企業:

根據《蕭山區關于推進智能制造扶持新興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蕭政辦發〔2017〕158號)文件精神,現將2018年度光伏項目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符合《中共蕭山區委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蕭委〔2014〕11號)政策文件第24條及《蕭山區關于推進智能制造扶持新興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蕭政辦發〔2017〕158號)政策文件第18條,已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

二、基本條件

1.項目在蕭山區境內;

2.項目投資主體為蕭山區企業法人;

3.項目已經發改部門驗收合格;

4.裝機容量30KWp以上;

5.在2014年至2018年并網發電的光伏項目;

6.已建成資助期未滿五年的光伏發電項目;

7.項目未享受過“金太陽、“建筑一體化”等國家、省級及市級專項財政資金補助。

三、補貼起止時間

本次兌現補貼起止時間為:

1.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非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申報材料

1.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2.發改局項目竣工驗收意見;

3.國網蕭山供電有限公司或所屬供電所出具的發電量證明(見附件2)。

申報材料要求一式三份,2019年1月28日前報送至區經信局能源監督管理科(10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陳紅華(區經信局)82700816;

孫秀捷(區財政局)82752702。

附件:

1、蕭山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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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網蕭山供電有限公司出具的發電量證明表

3、蕭山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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