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發展服務辦、經濟開發區企業服務科、中意寧波生態園經濟發展服務科,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加快“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試點示范市建設助推智能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余黨發〔2017〕37號)、《<關于加快“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試點示范市建設助推智能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工業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余經發〔2017〕73號)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我市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發電量補助?,F將此批次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1、在余姚市范圍內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
2、光伏發電項目投資單位應是余姚市范圍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并網光伏發電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有關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要求,并按設計要求能夠安全穩定運行;
4、項目經相關能源主管部門備案,經電力部門驗收合格,運行正常。
二、申報材料
1、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項目備案文件復印件;
4、所在地電網企業出具的并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5、電網企業出具的2018年度內項目實際發電量證明;
6、首次申報的單位另需提供購入主要設備(組件、電池片、逆變器)的稅務發票復印件及工程決算。
三、其他事項
1、余姚市光伏發電補貼資金項目申報受理截止日期為2019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項目申報材料按本通知“申報材料”中所列次序裝訂成冊,一式3份,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進行確認。
聯系人:徐立科,夏雪芬 聯系電話:62831698、62831697
電子郵箱:65425821@qq.com。
附件:
1.余姚市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
2.項目實際發電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