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新疆電力市場監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該實施細則適用于新疆區域內和涉及新疆的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行為的監管。市場主體包括各類發電企業、售電公司(含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電力用戶和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